贵州安顺学院招聘科研助理10人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科研工作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在安顺学院科研助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
二、招聘计划及对象
(一)科研助理10名,数学/计算机、化学/食品、农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秘书学、材料物理、土地资源管理、地理科学、历史、经济相关专业。
(二)2020届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且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1日以前出生)28周岁(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在各类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往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5.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6.不符合公开招聘有关条件要求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7月3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方式进行。
报名咨询电话:18685437293
报名电子邮箱:asxyrsc@163.com
报名要求:1.应聘者应仔细了解资格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报名。2.应聘者须在网上下载并填写《安顺学院2020年招聘科研助理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发送至指定报名电子邮箱。在发送邮件时,请将《报名表》及其他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一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科研助理+姓名”。
(三)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4日—7月5日(9:00-18:00)。
审查地点:安顺学院人事处。
2.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1份(A4纸打印,并贴照片);
(2)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取得国外、香港、澳门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个人简历一份;
(4)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2张。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现场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对岗位工作的适应程度。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前10名列为考察对象。若末位并列,末位并列人员进行第二轮面试。
面试成绩计算办法。面试采用100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安顺学院官网公布。
(五)政审考察
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安顺学院科研助理工作人员的;
6.其他经安顺学院科研助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明确不能聘用的。
(七)聘用公示
经面试、考察合格人员,经安顺学院科研助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安顺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反映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补录。
(八)录取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正式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期暂定一年,聘期内,科研助理岗位人员可以参与其他招考。
五、薪酬待遇
新招聘人员薪酬待遇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安顺学院科研助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安顺学院科研助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