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省阳泉市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人才133人公告
来源:阳泉党建网
2020-07-01 15:12:08
山西省阳泉市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人才公告
为深入贯彻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做好我市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人才工作,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我市拟面向社会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人才,现将引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3.坚持事业为上、担当作为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岗位名额
1.25个市直事业单位、72个岗位、108人;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7个岗位、25人。
2.具体引才岗位及要求见《阳泉市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2)。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7月及以后出生),“双一流”高校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5年7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及以后出生),“双一流”高校硕士毕业生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0年7月及以后出生)。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参加能力测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不占用此次引才计划名额。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
4.符合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资格条件;
7.自愿在本市服务不少于5年。
报名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博士、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在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期取得的,取消资格。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不符合引进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引进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发布公告
在阳泉党建网(http://www.yqdj.gov.cn/)“通告公示”栏和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yq.gov.cn/)“人社考试专题”栏发布《山西省阳泉市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人才公告》。
2.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6日8:00至7月10日18:00(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之后不得更改所选职位),报名人员请在阳泉党建网“通告公示”栏和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社考试专题”栏下载相关表格,填写《阳泉市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人才报名表》(附件3)和诚信承诺书(附件4)。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人员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在读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位要求的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级证书或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一起与附件3、附件4、附件5进行压缩后,发送到报考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见附件1、附件2),邮件文件命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如:中共阳泉市委党校岗位1张三)。
(二)资格审查
1.引才单位于2020年7月6日8:00至2020年7月12日18:00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发送参加下一轮能力测评的通知。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引才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表与引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能力测评资格。
(三)能力测评
能力测评以面试为主。
1.所有报名考生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能力测评环节。
2.引才单位负责在前一周将时间、地点以及其他要求和注意事项告知参加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满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结果按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1确定拟引进人员。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成绩相同无法确定面试成绩排名的,顺延小数位数确定;若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加试面试一场,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四)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1:1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引才单位通知,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位要求的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照面试结果依次递补。
(五)体检
根据面试和资格复审结果,按照拟引进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入体检人员若在体检环节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各引才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拟引进人选若在体检和考察环节自动放弃或未通过,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阳泉党建网、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不符合引才条件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待遇
聘用到市直事业单位的,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同时按照《阳泉市人才激励二十条(试行)》有关规定,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一流大学(不含境内)和国内“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到我市工作,且自愿承诺服务不少于5年的,由市财政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生活补助,发放期限为5年。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一本院校毕业生到我市工作,可申请入住市级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助,补助标准分别为博士研究生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发放期限为5年。
聘用到开发区的,享受以下待遇:
1.按照《阳泉市人才激励二十条(试行)》有关规定,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一流大学(不含境内)和国内“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到开发区工作,且承诺服务不少于5年的,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生活补助,发放期限为5年。在开发区购买首套住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一本院校毕业生到开发区工作,可申请入住开发区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助,补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发放期限为5年。
2.对非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一流大学(不含境内)、国内“双一流”高校及一本院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按照《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及团队引进培育扶持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在开发区工作期间给予硕士研究生1万元/年(税前)和博士生2万元/年(税前)的生活补贴, 发放期限为3年。
3.本次引进人才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外,按照开发区考核结果等次,享受相应考核性绩效工资。
五、其他
本次引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引才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阳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353-2293217
各单位咨询电话见《阳泉市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2)。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附件4: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5:中共党员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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