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区域合作交流中心招聘6人公告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07-01 15:15:44
  江西省区域合作交流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80)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区域合作交流中心,为省发改委下属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负责参与全省区域合作有关规划编制、重大政策、制度建设的咨询论证工作;负责全省区域合作交流信息的综合和发布,负责相关数据的调查与分析研究,建设与管理合作交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全省区域合作交流活动,牵头承办和参与区域合作组织的例会;组织开展全省区域合作政策宣传和发改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高层次人才。


  二、招聘岗位信息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人数 招聘条件
1 财务岗 专技岗 1 会计学(120201);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本科专业为会计学;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2 政策研究岗1 专技岗 1 法学类(0301)、政治学(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3 政策研究岗2 专技岗 1 法学类(0301)、应用经济学(0202);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4 区域合作岗1 专技岗 1 经济学(02)、中国语言文学(0501),新闻传播学(0503);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5 区域合作岗2 专技岗 1 管理学(12)、应用经济学(0202);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6 资源分析岗 专技岗 1 生物学(0710)、生态学(071012)、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注:1.以上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2.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年7月10日。所有符合条件并有意向报名的应聘者均须填报《江西省区域合作交流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附件1),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需教育部的学位认证)、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以及其他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一并扫描打包压缩,以“应聘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为压缩包名称和邮件标题,发送邮件至qyhzjlzx@163.com(邮件发送一天后再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按规定报名的,视为无效。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联系人:应姬,联系电话:86353927、13970965552。


  2.资格初审。由单位人事部门对应聘者资格(邮件电子材料)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要求者请勿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及资格复审


  1.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以笔试公告为准)


  3.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复审资料包括: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工作经历、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④2020年应届毕业生携带就读院校出具的研究生在读证明(或《就业协议书》)⑤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若进入面试人数:岗位招人数小于3:1,则考生面试成绩需高于60分(含60),否则不予聘用。


  5、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将进行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考核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按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4.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待遇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2020年毕业生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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