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沧县疾控中心招聘工作人员8人公告

来源:沧县人民政府 2020-07-02 10:38:10
  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县卫生健康局关于为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沧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用人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考试、考察等程序择优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专接本)。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学位、户籍等条件;
 
  4、本科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1994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
 
  6、志愿加入到抗击疫情工作中;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7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
 
  5、失信被执行人;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7日9:00至2020年7月13日17:00。
 
  2、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沧县政府网,点击人事招聘考试网站链接,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信息填写完毕提交网络审核。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成功后,考生完成报名审核。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17:00,交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17:00。
 
  3、报名需准备的证件或资料包括:
 
  (1)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
 
  (2)户口首页、户口本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件的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等证明材料);
 
  (4)2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
 
  (5)国外学历需教育部认证材料;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审核要求上传影像件。
 
  考生应及时关注沧县政府网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
 
  4、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拟聘用人员上岗时,以上证件和资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与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一致,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5、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时,可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并在沧县政府网通知考生。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
 
  考生应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本人7天内的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和IgM血清学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分数线,按岗位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考生按沧县政府网面试通知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考生应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本人7天内的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和IgM血清学检测阴性证明参加面试。考生根据《面试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按抽签顺序号确定面试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场地进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通用能力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淘汰。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四)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在此后的体检、考察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五)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人员需48小时内立即上岗,投入到抗击疫情防控工作之中。体检不合格的、未按时到岗的人员取消考察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采取边工作边考察的方式,考察期为30天。考察期满后应届生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毕业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期满,根据工作表现,由县疾控中心、县卫健局形成考察材料报县人社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由县疾控中心、县卫健局报县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沧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常用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各环节相关通知事宜均在沧县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应及时关注。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公告由疾控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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