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红河州特岗教师招聘585人公告
来源:红河人才网
2020-07-02 17:54:53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2020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要求,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教育厅2020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公告》的文件精神,现将我州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2020年红河州个旧、开远、蒙自、建水、石屏、弥勒、泸西、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屏边、河口13县市共设置“特岗计划”岗位585个。其中:初中教师岗位161个,小学教师岗位424个(具体岗位计划设置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全国招聘,向本地生源倾斜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的红河州户籍专科毕业生;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2019年及以前)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应聘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的,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3.身体条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教师资格有关要求:
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按规定报考,报名时须在系统上传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附件2)。
2017年及以前的考生报名时需取得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符合教师资格认定要求且已申请2020年春季认定的考生,可以先报考,但须于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现役军人、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在岗特岗教师、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专升本在读学生、研究生在读学生)不属于特岗教师招聘范围。
(三)招聘政策
1.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聘用。元阳、红河、金平、绿春、屏边、河口南部六县户籍(身份证号和户口所在地均属所报考县)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本县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岗位,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受1:1.2面试人员比例限制。
2.同等条件下,取得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招聘在红河州的特岗教师,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0元就业性补贴,具体发放事项及有关要求,由相关部门另行发文予以明确。
三、报名时间、方式、打印准考证及现场验证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3日~10日8:00-18: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进行网络报名,不收取报名费。7月4日起,各岗位报名人数统计情况在云南招考频道(http://www.ynzk.cn)隔日通报。请考生理性报考,勿观望扎堆。
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请参考《特岗教师报名注意事项》(附件3)。
2.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3.考生在报考岗位所在州市参加笔试,笔试考点等相关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4.南部六县户籍师范类专业本科免笔试考生须在网络报名成功后,截止7月9日前到报考县市教育体育局审核相关的免笔试证明材料。考生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两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本人承担。
5.考生应按考点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需进行云南健康申报((http://yunnan.inspurhealth.com:7089/index.html)),出示健康码,进入考点时,必须接受体温检测,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湖北旅居史(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以上相关人员,进入考点时不能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本次考试。
各县市于2020年7月15日18:00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核。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20年7月29日9:00—31日18:00登陆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所标考点按时前往参加考试。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办法进行。笔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州级组织考试。面试由各县市组织。
(一)笔试考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沿用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用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小学和中学2个类别: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小学、中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其中10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2.笔试时间
2020年8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评卷及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云南省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评阅试卷。2020年8月10日,考生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www.ynzs.cn)相关栏目查询笔试成绩。省教育厅将考试成绩发到各州市教育体育局,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收到成绩后在红河州人才网(http://www. hhzrc.cn )和红河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布。
5.查分
对本人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在2020年8月11日12:00前携带准考证到报考县市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县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登记后,报州教育体育局汇总报省教育厅进行统一查分。不接受个人查分。
(二)面试、成绩计算、体检
1.面试
笔试结束后,我州以县市为单位,按岗位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从高到低按各学科岗位数1: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1人的,2人进入面试;招聘2人的,3人进入面试,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同时设置了“专招本科生岗位”和“其他岗位”的学科,笔试成绩合并排序,专科生进入面试人数不得超过“其他岗位”计划数额,分数相同的本科学历优先聘用。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和红河教体(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进行复审时,如审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从报考本县市的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考官对面试考生的组合顺序实行抽签。面试采取分学科说课的形式进行,重点考察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
2.成绩计算
①面试成绩加笔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
②南部六县所设岗位,如有本县户籍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和非本县户籍考生同时报考的,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只作为能否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算入总成绩,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3.体检
确定体检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县市招考领导小组指定具备二级乙等(含)以上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通过红河人才网和红河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布,同时由各设岗县市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五、聘用上岗
(一)确定拟聘上岗
1.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特岗教师名单,并通过红河人才网和红河教体(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的拟聘特岗教师报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后,按所报考县市的通知时间与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
3.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设岗县市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二)岗前培训
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45学时。岗前培训采用网上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设岗县市负责组织实施。
(三)上岗任教
特岗教师由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设岗学校,本次招聘的特岗教师,其岗位、人事关系可放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聘完成后由学校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六、有关政策
按《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修订)的通知>》(云教人〔2012〕28号)和《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加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力度的通知 》(云教人〔2017〕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要求
(一)考生对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对象、条件和所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招聘对象、条件或证件材料有虚假、不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个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凡公告规定时间不到场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应积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并在服务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考工作在云南省教育厅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八、其它注意事项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简章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873—3732149、3732150
县市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
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pdf
附件3:特岗教师报名注意事项.docx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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