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保靖县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36人公告
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备案,保靖县教育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36名,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最低学历要求、专业和其他条件。
高校毕业生范围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报考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的高中教师岗位,可不受教师资格证条件限制。若被聘用,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先上岗,应按规定在约定的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他报考相关高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0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与事业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0年保靖县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
四、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引进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靖县人民政府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4日—7月16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湘西经开区武陵山大道9号武陵山大剧院会议中心(新州政府旁)
联系电话:13739020468;13574303619 ?
3.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②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对留学归国人员,可凭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进入考察程序时须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书原件及相关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引进,凭学校证明或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报名;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
③在职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意见。
④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专业认定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县人事领导小组认定。
⑤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本科(一批)的学历认定按毕业时就读院校批次认定。
(三)报名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县卫健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面试前资格初审、体检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高中教师职位采用说课、职业中专教师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医生职位采用问答式考试方式。考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县卫健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人事领导小组商议,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实际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复试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县卫健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七)聘用
考试后,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均向社会进行公布。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聘用对象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保靖县人事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43--7712699
附件:
1.2020年保靖县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保靖县人事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