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宁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3人公告

来源: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7-03 15:28:54
  宁县2020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庆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庆阳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庆阳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我县工作需要,经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拟招聘专业技术人才23名。具体计划详见《宁县2020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简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医学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诚实守信;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1.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毕业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的;


  5.同时报考多个单位的;


  6.体检不合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约、体检、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分别在庆阳市人社局、宁县人民政府和省内外有关高校网站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招聘政策、条件、程序、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


  (二)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至7月10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填写《宁县2020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提供个人自荐书及2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扫描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宁县2020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院校推荐表》(详见附件3)扫描件、院校盖章的学业成绩单扫描件;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到证书扫描件。上述资料以“报考单位+专业+姓名”方式命名,PDF格式统一打包发送至招聘组邮箱(nxwjjrmg@163.com)。各岗位优先招聘博士、硕士研究生,剩余招聘计划招聘本科生、专科生。应聘人员仅限选择其中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不允许报考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岗位。重复交叉报名者,取消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地点、方式,适时在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或以其它方式告知。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相关报名资料原件,逾期未提交资料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的考生测试西医基础知识;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的考生测试中医基础知识。


  2.下列人员和情况可免于笔试: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者方可确定为拟聘人选;


  (2)本科、专科学历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等于或小于1︰1时,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者方可确定为拟聘人选;


  3.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比例不足时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处理问题、岗位适应等方面的能力。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各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确定后,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拟聘人选资格复审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体检合格者在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拟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备案结束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进行管理,工资按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事项


  1.本次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招考)。


  2.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拟聘资格,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以上。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未尽事宜按照公开招聘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宁县纪委监委        0934-6622117


  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组        0934-6622273


  咨询电话:宁县人社局           0934-6622297


  宁县卫健局           0934-6622409


  附件:1.宁县2020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简表


  2.宁县2020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3.宁县2020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院校推荐表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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