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血液中心招聘5人公告
浙江省血液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血液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血液中心是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省会杭州市及其所属县(市、区)医疗机构的临床供血,并承担全省应急供血、稀有血型血液储备、全省血液、输血及试剂的管理、监督、指导、服务、科研、培训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浙江省血液中心2020年计划公开招聘4个岗位5名人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血液检测岗位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浙江省户籍、生源或省内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2、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3、2020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招聘对象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20年9月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6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8日-7月17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0年8月5日-8月7日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初试为笔试,复试含专业测试和面试。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计分,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复试成绩,初试、复试分别按30%、70%计入总成绩。其中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0年8月8日9:00-10:30,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素质测试》(题型为全客观题)。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8月1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专业测试及面试人员名单。
请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未携带身份证或准考证,一律不得参加笔试。
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暂定于8月中下旬在杭州市内举行。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和学位证书(在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正在申请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提供申请材料)、一寸免冠照、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扫描件(按各岗位的报考条件要求)。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专业测试内容如下:
岗位名称 |
专业测试内容 |
客观题 |
主观题 |
备注 |
血液检测 |
医学检验相关专业知识 |
100% |
/ |
|
体检及献血监护 |
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知识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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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血及献血监护 |
护理学相关专业知识 |
100% |
/ |
|
财务管理 |
会计学相关专业知识 |
100% |
/ |
3、面试。面试时间初定为8月中下旬,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性等。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的办法进行。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血液中心网站(http://www.zjb.org.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
2、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zjwjw.gov.cn,“人事信息”);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血液中心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部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1-87709286、87709102。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附件2)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省血液中心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57888030、57888032(余老师、苏老师)
地址:杭州市建业路789号
邮编:310052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