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林业科学院招聘11人公告
江西省林业科学院为江西省政府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林业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的科学技术应用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与开发研究。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1 |
科研岗1 |
1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071010)、林木遗传育种专业(09007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2 |
科研岗2 |
1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071010),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
3 |
科研岗3 |
1 |
生物学专业(0710)食品生物化学方向,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本科为生物科学专业(071001);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4 |
科研岗4 |
1 |
细胞生物学专业(071009),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5 |
科研岗5 |
1 |
生理学专业(07100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
6 |
科研岗6 |
1 |
植物学专业(07100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
7 |
科研岗7 |
1 |
林木遗传育种专业(090071)、森林培育专业(09070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
8 |
科研岗8 |
1 |
木材科学与技术专业(08290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
9 |
科研岗9 |
1 |
化学专业(0703),化学生物学方向,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
10 |
科研岗10 |
1 |
森林经理学专业(090704),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11 |
林业社会工作岗 |
1 |
社会工作专业(035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备注:
1、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2、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7月16日17:00前。
2、报名办法:网络报名,报名人员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zpks.nc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368)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报名人员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有关证件。
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资格初审合格后统一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确保报名表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并及时关注后续公告。
3、联系方式:
报考咨询电话:0791-8383367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1-87860203
三、考核办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由本院统一组织的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100分。
1、笔试主要考核综合基础知识及林业相关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全部入闱面试。
2、笔试成绩和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入围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个人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因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语言表达、专业知识及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合格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时间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应本着诚信报考原则,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及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公示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4、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列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