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民勤县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40人公告

来源:民勤县人民政府 2020-07-07 15:54:53
  民勤县2020年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根据中共民勤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20〕23号)要求,为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到基层就业,打造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社区工作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现将选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一)选聘岗位为民勤县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等从事党建、社会管理等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选聘人数40名。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选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志于从事社区服务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和团队合作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受过刑事处罚的;涉黑涉恶的,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公开选拔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民勤县人社局一楼大厅(景苏路41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民勤县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人选报名登记表》;


  (3)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6张;


  (4)有就业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就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二)组织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为综合试卷,考试时间150分钟,总分值100分。


  2.考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3.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应聘人员,应尽快补办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在有效期内)。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0年8月6日-7日,领取地点在原报名处,不再另行通知。


  5.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8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6.笔试结束后,在“民勤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三)面试


  1.面试人选按选聘计划1: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面试通知单》为准。


  (四)总成绩与初选人员确定


  总成绩按下列方式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确定后,根据选聘计划依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并在“民勤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总成绩和初选人员名单。


  (五)考察、体检


  1.由招选聘单位及其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初选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实地考察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公函委托当地有关部门协助考察。政策规定不得选聘为专职社区工作人员的,不予选聘。


  2.考察合格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标准按现行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选聘人员自行承担。


  3.在确定初选人员或递补时,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下列顺序确定初选人员或递补人选:


  (1)成绩并列人员中有退役士官、士兵人员,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


  (2)成绩并列人员中无优先选聘人员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按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为结构化面试。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初选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在各环节因被取消资格及主动放弃等因素,形成的空缺从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选聘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选聘手续。


  四、待遇及管理


  1.工作薪酬。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工龄工资三部分组成。月基本工资25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工龄工资10元。基本工资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绩效工资依据绩效考核进行分配,奖勤罚懒,优绩优酬。


  2.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为专职社区工作者缴纳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缴。


  3.福利待遇。专职社区工作者享有免费体检、带薪休假、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街道办与专职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面向社会自主择业。对合同期满确需续聘的,由街道办和相关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后签订续聘合同,党团关系转至所在社区。


  5.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公开选聘的社区工作者可自主报名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各类招考。考取后,其报酬及待遇于次月终止。


  6.其他相关事宜按照《民勤县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选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要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减少陪同人员,做到不聚集、不扎堆,自觉遵守相关工作秩序。对不服从安排管理的,除现场取消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公开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期间,报考人员可电话咨询相关政策,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咨询电话:0935-4121183


  附件:《民勤县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人选报名登记表》


  民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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