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院招聘23人公告
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开展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4.已聘任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5.在三级医院专职从事本学科工作不少于10年;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7. 年龄为50岁及以下;
8.外省市人才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相关条件。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国际诊疗中心学科带头人、感染疾病科高级医师、内科学专业高级医师、外科学专业高级医师、康复科高级医师、耳鼻喉科高级医师、皮肤科高级医师、中西医结合骨伤科高级医师、小儿骨科高级医师。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天津市天津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20年7月7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wsjk.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及我单位网站(www.tjorthop.org)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有效期至2020年10月31日。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下午17:00时止。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请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tjyyshzp@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应聘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姓名”。
2.现场报名:我单位人事部门。
3.提交材料:
①个人简历电子版;
②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电子版(PDF版);
③提供职称证及职称聘任材料电子版(PDF版);
④提供三级医院十年以上专职从事相关工作工作证明电子版(PDF版);
⑤身份证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
⑥其他相关岗位所需材料。
(四)资格审查
在考核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考核。
(五)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或简化招聘程序进行招聘。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暂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七)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八)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聘用手续时间要求
我单位限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如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招聘各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2.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3.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06号
4.相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人事部门)电话:022-60910632
联系人:关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防疫政策要求,如遇突发情况,需对上述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公告发布网址发布调整信息,并通过短信方式将相关安排发送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022-23337653
天津市天津医院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