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市霍邱县司法局选聘司法辅警13人公告
来源:霍邱县人民政府
2020-07-08 11:45:23
霍邱县司法局公开选聘司法辅警公告
根据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需要,经霍邱县人民政府批准,霍邱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补充司法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信息、公平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公开进行选聘,统一考试考核,严把选聘标准。
二、选聘人数
共选聘司法辅警13名,具体情况如下:
1.A岗,计划招聘3名,退伍军人,高中及以上学历。选岗范围:河口、经济开发区、临水司法所。
2.B岗,计划招聘10名,大专(含)以上学历,男性。选岗范围:曹庙、孟集、彭塔、潘集、王截流、范桥、户胡、长集、高塘、冯井司法所。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具有本县户籍或在本县内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外地户籍人员(外县户籍人员另须提供在本县居住相关证明资料,如房产证、房屋租赁协议等);
2.年龄:18周岁(2002年 6月 30日)以上30周岁(1990年 6月30 日)以下;
3.身高:男性1.68米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或近三年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7.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过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司法辅警工作的;
10.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及待遇
工作岗位按照考试成绩和选岗范围自主选岗,主要从事司法行政辅助工作。待遇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月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根据工作实绩,发放绩效工资等,办理社会保险,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 7 月 13日至7 月 15日(上午8时至
12时;下午2时30至5时30分)。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一楼人力资源大厅(详细地址:蓼城广场县直中心幼儿园对面)。
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5张,有驾驶证或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同时提供,外地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本县内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缴纳报名考试费(笔试费)45元,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六、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者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相关信息与选聘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选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司法局负责,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在霍邱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七、考试及选聘录用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法律常识、高中语文基础知识,卷面分100分。
2.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司法局共同组织实施(与县公安局选聘辅警同时进行)。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时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笔试(领取准考证时间,请届时登录霍邱县人民政府网)。
4.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或计算机等级证书(省二级及以上)的加2分,不累计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5.如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以笔试成绩客观题得分排序。
(二)体检
1.依据笔试成绩1:1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由县司法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按照普警招录体检标准进行。
(三)政审
对拟选聘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审工作由县司法局组织。体检、政审不合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四)公示
体检、政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对象,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司法局统一组织参加选岗和岗前培训。
(五)选岗
体检、政审合格后,由县司法局组织选岗。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岗,选岗时间另行通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递补。
(六)培训
选岗后由县司法局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三个月。
(七)聘用
试用合格者,由霍邱县司法局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从事司法辅警工作。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霍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霍邱县司法局0564-6373600;0564-6373699
霍邱县司法局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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