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巴楚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500人简章
为不断提高巴楚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强化教师队伍质量,根据喀什地区教育局《2020年喀什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方案》(喀教发[2020]10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做好2020年巴楚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定点招聘的方式,主要对凯里学院、陇东学院、南阳师范学院、山西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师范类高校毕业生进行招聘,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名额以第一批招聘结束剩余名额为准(预计500人左右)。
三、招聘时间
2020年7月15日—7月25日(拟定)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定点招聘凯里学院、陇东学院、南阳师范学院、山西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师范类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学历。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高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要相同(相近),或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符合岗位要求。报考岗位专业参照《2020年巴楚县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5.年龄。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健康状况。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至2020年8月25日(含当日,下同)。
五、相关待遇
1.巴楚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地区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绩效工资等组成。硕士研究生学历月待遇8955.54元,本科学历月待遇7867.31元,大专学历月待遇7491.33元。其中含财政补助缴纳的五险一金。
2.对于工作满一年并参加年度考核合格者,优先将其纳入每年特岗教师自主招聘范围。
3.工作满一年并参加年度考核合格后享受取暖费补助850元、享受第13个月奖励性工资、分配至乡村学校的教师根据交通距离远近享受集中连片特困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每年每人平均为3000元(距离县城的远近不同乡村教师补助不同)。
4.住宿待遇:一是根据聘用学校具体情况可提供教师周转房、公租房或宿舍,配备基本生活用品,周转房和公租房第一年免收租金,水、电、暖气费和物业管理费由本人承担;二是根据聘用人员意愿,也可自行租住简装教师公寓,房租、物业费以及水、电、暖气费等自理。解聘者不予以解决住房等问题。
六、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本次教师招聘工作以招聘小组到校面试的形式进行。
(二)招聘程序
1.报名。通过与定点招聘的师范类高校联系,初步确定各高校报名人数,在县委编办核定的教职工总量内,结合各校(园)教师短缺需求进行设岗,原则上按照各高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分配招聘指标,由各高校毕业生自行在高校内报名。
2.资格初审。考生自行准备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证(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证书、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供资格初审时使用。
3.面试。面试工作由巴楚县教育局、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监委共同组成招聘小组到校面试的形式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 :等候通知
4.资格审查。通过面试的考生,计划于2020年8月初(具体时间待定)携带本人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到巴楚县教育局现场确认审核。对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提供审查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公示。由县教育局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6.体检。一是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拟招聘人员分批次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拟招录人员自行承担;二是拟招录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县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拟招录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地点:待定
7.政审。体检合格的拟招录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8.调剂。按照自治区教师配备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超出教师配备标准学校的拟招录教师进行调剂。
9.岗前培训。拟招录教师需进行岗前培训,具体组织实施的时间另行通知。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合格后,按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0.录用。拟招录教师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在1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签订聘用合同者,取消聘用资格,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七、严明纪律
1.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对违反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简章中教师招聘未尽事宜由巴楚县教育系统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巴楚县教育局:0998-6217327
巴楚县人社局:0998-5724526
监督电话:
巴楚县第四纪检监察组:0998-6251008
巴楚县教育局纪检室:0998-6227394
报名电话:
山西运城师专就业处 杨老师 13935919521
扫码进群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
附件:报名表
巴楚县教育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