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官学院招聘5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检察系统的相关培训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已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未满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检察网(www.gx.jcy.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检察网(www.gx.jcy.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或将报名材料邮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以邮寄方式报名的,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考人员须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反映本人工作经历(报考职位有关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表现和专业技能(如技术等级和职称证书以及获奖情况等)的相关材料等复印件。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首日。
2.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7月17日(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771—5506400;
现场报名和邮寄材料地址:广西南宁市凤翔路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1506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28。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考试人选。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西检察网(www.gx.jcy.gov.cn)公告。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笔试
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至少应达到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由主管部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核准后开考。报考人员于考试前一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验证报到。报考人员验证后方可参加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成绩将在广西检察网(www.gx.jcy.gov.cn)公布。
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上午;笔试地点:广西检察官学院(南宁市仙葫大道中123号)。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和自我认知程度等。报考教师岗位的,另设试讲环节。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不少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除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外,对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的面试人选,由主管部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进入面试程序。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考场面试满分值70%(含)方为合格。
面试公告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检察网(www.gx.jcy.gov.cn)发布。
(五)考察、体检
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为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4∶6。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合格后,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公示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入编相关手续。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506569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然,0771—5720638。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