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来源: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0-07-08 15:40:24
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为贯彻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引进和储备一批开发区急需紧缺的专业化高级管理人才,进一步提升开发区管理运营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开发区高质量转型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名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
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生态促进中心副主任1名,阳泉开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阳泉市开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具体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能够认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创造性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3.具备较强创新意识、管理能力和抗压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从事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岗位工作的能力、经验、水平及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竞聘:
1.因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且尚在影响期限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5.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7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和网上方式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5层515室(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干部科)。
网上报名邮箱地址:kfqzzyrlzybgbk@163.com。
3.报名资料:(1)应聘者填写《报名材料》(附件2)并附近期1寸免冠照;(2)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3)业绩成果和获奖印证材料。
4.现场报名将上述材料复印件交至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干部科;网上报名将上述材料扫描件进行压缩后,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文件命名为“报考职位+姓名”。
(二)资格审查
1.按照选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等,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于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27日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发送参加面试通知。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引才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表与引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三)综合测评
1.履历业绩评价。开发区将组织相关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人选的工作经历、业绩等职位匹配度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价。履历业绩评价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岗位胜任力评价。岗位胜任力评价采取专家面谈+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根据岗位需求,可增加问卷测评等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领导能力、压力管理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等。根据履历业绩评价得分,对应聘人员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如履历业绩评价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者,不受名额限制。若报名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5人,全部进入岗位胜任力评价环节。岗位胜任力评价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岗位胜任力评价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发布的公告。
(四)资格复审
根据履历业绩评价、岗位胜任力评价成绩结果,按1:2比例差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携带报名有关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检
组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人选;若体检不合格,则依次替补。
(六)考察(背景调查)
深入应聘者原工作单位、社区等实地走访,全面了解应聘者德能勤绩廉情况,对应聘者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核实。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报请党工委研究等额确定拟任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与聘任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薪酬待遇等,试用期为6个月,一个聘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享受所任职位薪酬待遇。
五、岗位管理与薪酬待遇
1.市场化选聘人员实行合同契约化管理。签订履职目标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履职目标、权利义务和依据绩效确定的薪酬待遇等;签订保密合同,实行竞业限制管理,明确法律责任等。
2.薪酬待遇。市场化选聘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法定福利待遇构成。按照市场化原则,由聘任单位与拟聘对象协商确定。其中,绩效薪酬部分根据绩效考核和履职目标完成情况,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浮动,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薪酬正向激励作用。
3.三年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六、纪律要求
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公开选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专线:0353-2292864
监督电话:0353-2292759
拨打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开发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特此公告。
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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