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0-07-09 07:21:23
  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信息中心2020 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信息中心 2020 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8 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 8 名工作人员,详见《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信息中心 2020 年公开招聘社会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三)已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或学位,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即 198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五)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退役军人或从事过为退役军人服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不得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有意报考者请下载并填写《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信息中心 2020 年度公开招聘社会人员报名表》(附件 2),并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下午 17 时前将填好的报名表(单独附件,不压缩)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工作经历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压缩打包)提交到报名信箱(zhaopin@mva.gov.cn)。咨询电话:010-87933416。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 1 个岗位,可选择是否服从调剂;报考邮件及报名表名称务必标为岗位代码+姓名。


  (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笔试人员。2020 年 7 月,在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发布笔试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公开招聘岗位名额一般不低于 4: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调剂至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根据北京市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低于 3:13的比例(成绩相同的全部列入)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在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发布面试通知。


  面试时间根据北京市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面试同时还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 60分。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不足 3:1 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面试且考生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每个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 40%、面试成绩占 6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 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未参加、未通过体检或无法按时间节点安排考察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如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次公开招聘在退役军人事务部人事司的指导下,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信息中心统一组织。


  附件:1.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信息中心 2020 年公开招聘社会人员岗位信息表


  2.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信息中心 2020 年公开招聘社会人员报名表


  退役军人信息中心


  2020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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