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人公告

来源:青岛人才网 2020-07-09 10:04:56

  关于为青岛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山东省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管理有关规定,受青岛市公安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拟招聘辅警20名,具体招聘职位、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详见《公开招聘青岛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身份性质


  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经费保障列入财政预算,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职位五、职位六、职位七可放宽至高中学历的条件资格详见附件1;


  (四)年龄及性别要求详见附件1;


  (五)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履行招聘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履行招聘职位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身心健康,体形端正,身体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职位二要求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其他项目应当符合《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相关要求;


  (七)具备拟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以及具有招聘所需专业证书或有相关从业经历的优先聘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有应聘资格: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学历作为条件报名);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在青岛人才网(网址http//:rc.qingdao.gov.cn)公开发布。报名咨询电话:0532-88917107。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方法:应聘人登录青岛人才网网站(网址http//:rc.qingdao.gov.cn),下载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上传报名材料:


  以“应聘职位+姓名+手机联系号码”命名,如“职位一艾中华1660532xxxx”,将以下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qdrcsczp@163.com进行报名,上传的电子扫描件材料如下:


  (1)《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


  (3)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网址www.chsi.com.cn);


  (4)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5)退役军人应聘相应职位的,还需提供《退出现役证》;


  (6)符合优先聘用的证明材料;


  (7)招聘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驾驶证、普通话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学历认证材料的有关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等材料,须在上传报名材料前取得。


  (三)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7日9:00时至7月10日24:00时。网上报名期间,成功上传《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及以上相关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至指定电子邮箱的,视为网络报名完成。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发送上述报名材料的,不具有报名应聘资格。


  (四)网上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对报名截止时间内成功上传的应聘人报名材料是否符合应聘职位资格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综合考量优先聘用、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因素,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职位计划(3人及以下的)与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6的比例,招聘职位计划多于3人的,按照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比例的,可调剂职位计划。超出比例的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纳入本次招聘职位信息资源库,根据招聘工作进展情况,作为本次招聘缺额职位二次招聘的备选人员。


  (五)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应聘人员将达到应聘职位资格条件的所有报名材料压缩打包,以“应聘职位+姓名+手机联系号码”命名,一次性发送至报名邮箱。每人限应聘一个职位,同一身份证号多次发送材料至指定报名邮箱的,以最后一次邮箱发送的应聘职位、报名材料内容为准。因上传提交的内容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由应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网上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具有不得应聘的任一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五、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公告。面试时,须携带网上报名上传的所有扫描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经现场核验后参加面试,复印件留存备查。


  面试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法律知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形象气质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分析、沟通、协调等综合能力。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具有参加体能测评的资格。


  六、体能测评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4)执行。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能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辅警工作需要。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具有参加体检的资格。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身体状况确定书》(附件5)。体能测评由应聘人员独立完成,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测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时着运动鞋、运动服。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测评时间、地点在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公告。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选从体能测评达标的应聘人员中确定。依据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照面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如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相同招聘职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优先招聘条件、体能测评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绩确定。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在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公告。


  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体检在青岛市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政治考核程序。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应聘职位的要求,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以及其家庭成员和近亲属现实表现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政治考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


  (2)个人信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分行出具);


  (3)属于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


  (4)政治考核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九、公示


  政治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青岛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青岛市公安局从事辅警工作,约定试用期,进行岗前培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及派遣岗位根据实际用工需求,在本次招聘职位内或派遣到青岛市公安局的辅警岗位中调剂使用。


  拟聘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资格。


  十一、人员递补


  为满足招聘职位人数需求,招聘面试成绩一年有效。如面试合格人数超出招聘职位计划,未进入到体检程序的人员,作为本次招聘递补人选。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宜招聘为辅警,以及试用期间试用考核不合格、工作期间离职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缺额,招聘单位可从递补人选中,按照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照招聘程序和标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递补人选用完仍有缺额职位时,可对网上报名初审合格已纳入本次招聘职位信息资源库的人员,组织实施本招聘公告的第二轮次招聘工作。


  十二、有关说明


  (一)新聘用辅警配发服装,月工资3200元左右,其中职位六、职位七月工资2900元左右(均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投保意外伤害险。


  (二)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均在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信息,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三)青岛市公安局从未委托或授权除青岛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个人招聘或协助从事本次辅警招聘工作,应聘报名及内部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自理)。任何组织及个人假借公安机关及签约派遣人力资源公司名义的招聘行为与公安机关和签约派遣人力资源公司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附件1.公开招聘青岛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附件2.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附件4.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附件5.身体状况确认书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