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淮安淮阴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聘110人公告

来源:淮阴区人民政府 2020-07-09 14:53:33

  2020年淮阴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和合同制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区医疗卫生单位发展需要,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淮阴区医疗卫生单位合同制人员60名(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内在职在岗人员除外)和村医人事代理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0年淮阴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和合同制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3日至2002年7月15日期间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


  4、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岗位表》收入的,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岗位实际,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根据岗位要求,可暂不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或卫生资格证书的,考生可先报名应聘,但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届时未按期取得的,解除其聘用合同。岗位表内有其他相关要求的,遵照岗位表要求。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7、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3日-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15楼老干部活动室(淮阴区北京东路102号),咨询电话0517-84922744。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淮阴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合同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个人签名须手写);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有效印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同底免冠二寸证件照4张(背面正楷字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7)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报名者本人手写签名的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应聘的报名考生须出示“苏康码”或“淮上通”绿码。对持“苏康码”或“淮上通”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名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报名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时,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必须佩戴口罩,排队等候时前后相隔必须大于1.0米以上,有序进入报名区域,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应聘(其他笔试、面试等环节均按此疫情防控要求进行)。


  4.资格审核


  由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卫生健康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7月16日上午8:30-10:30,逾期未补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成功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统一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7月17日上午8:30-11:30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1.笔试范围: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2.笔试科目:《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素质》。


  3.笔试时间:2020年7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及要求: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为合格。


  5.笔试成绩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ghy.gov.cn)公布。


  【特别说明】凡参加《2020年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中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同时兼报本《公告》中的相同专业岗位。参加《2020年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岗位应聘人员中,未被录取的,笔试成绩适用与本《公告》中笔试科目相同的招聘岗位,需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报名材料(含4张同版照片,不重复收取笔试费用),并按要求填报《2020年淮阴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合同制)人员报名表》。兼报的应聘人员,兼报科目的笔试准考证由区卫生健康委统一保管,防止应聘人员走错考场。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含2020年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未被录取,并填报《2020年淮阴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合同制)人员报名表》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面试范围的人数与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面试事宜,无法联系者(或经联系24小时内不予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的人事代理应聘人员须按下列要求提供材料:


  ①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见附件3和附件4);②待业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见附件4)。


  进入面试的合同制应聘人员中,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待业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无需其他证明。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hy.gov.cn)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3.面试要求:


  ①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面试通知书》由卫健委工作人员通知考生本人领取,无法联系者(或经联系24小时内不予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


  ②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③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④总成绩计算: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hy.gov.cn)公布。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行业(工种)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卫健委和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淮阴区人事代理和合同制用工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阴区卫生健康系统人事代理和合同制用工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2年内未取得相应岗位证书(医师岗位要求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其他岗位取得相应卫生资格证书)的被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谋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科:0517-84922744。


  监督电话:淮阴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0517-89713339);


  区卫健委机关党委(0517-84929163)。


  本公告由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淮阴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和合同制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0年淮阴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4.人事关系(档案)托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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