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孝感市法院系统招聘雇员制书记员123人公告
来源:孝感人事考试院
2020-07-10 14:26:49
孝感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配套措施,及时充实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孝感市法院系统决定招录一批雇员制书记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孝感市法院系统招聘123名雇员制书记员。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孝感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雇员制书记员招聘职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4年7月10日至2002年7月16日期间出生)。2018年9月14日(不含)前进入孝感市法院系统从事书记员工作的聘用制在职人员,报考定向职位的,年龄应在18周岁(含)以上,45周岁(含)以下(1974年7月10日至2002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3.报考人员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2018年9月14日(不含)前进入孝感市法院系统从事书记员工作的聘用制在职人员,报考定向职位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高中。尚未发放学历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资格复审时应出具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取得学历证书后再向用人法院提交。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打字速度不低于60个正确字/分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职位计划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尚未发放学历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雇员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考程序
(一)查询职位
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7月10日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孝感人事考试网(http://www.xgrsks.cn/)和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http://xgzy.hbfy.gov.cn/)查看招考公告和职位计划。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所有招聘职位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7月16日9∶00至7月20日17∶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孝感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雇员制书记员招聘职位计划表》,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如实并完整注册个人基本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选择合适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填报虚假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于7月16日至7月21日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7月16日9∶00至7月20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已提交尚未审查的和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初审不通过的,可完善个人注册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7月20日17∶00后,所有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注册信息或改报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初审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招聘考试考生不缴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在笔试前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相关事项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孝感人事考试网和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四、笔试
(一)笔试范围
所有报考雇员制书记员职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笔试。主要测试与雇员制书记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包括基本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与基本概念、文字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其他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
(二)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孝感人事考试网和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佩戴口罩。
五、职业技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所有考生统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文字录入速度及正确率,测试方式为看打。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确认。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
六、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职业技能测试按百分制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在其中任何一科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七、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由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统筹安排辖区各用人法院组织现场审查。
面试前,招聘单位在通过笔试、职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据考生笔试与职业技能测试折算成绩之和(笔试成绩×3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40%,下同)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规定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的竞争比例确定参与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组织现场资格复审。笔试与职业技能测试折算成绩之和相同的考生,一并参加资格复审。凡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注册的信息严重不符、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与职业技能测试折算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普通职位
竞争比例为1∶3。资格复审结束后,达不到1∶3的竞争比例的职位,须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可在本市同一类型职位(资格条件均相同)范围内根据考生意愿进行,调剂职位另行公告。参加调剂的考生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含)以上。已经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均不得参加调剂。
调剂后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经招聘主管单位批准后可视情况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按比例核减或者取消招聘职位计划。
(二)定向职位
竞争比例为1∶1.5。资格复审结束后,入围人员不足1∶1.5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计划。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报考上述职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
现场资格复审入围名单、时间、地点等另行在孝感人事考试网和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八、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入围名单、时间、地点等另行在孝感人事考试网和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九、确定综合成绩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其中,湖北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子女)考生综合成绩加1分。享受加分政策,需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必要证明。
十、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生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职业技能测试分数高低确定;若不能确定,则按笔试分数高低确定。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根据用人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分数高低确定;若仍不能确定,则按笔试分数高低确定。
体检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招聘单位根据用人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职业技能测试分数高低确定;若不能确定,则按笔试分数高低确定。
十二、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各职位拟聘用人员,在孝感人事考试网、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用人单位分别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及保密承诺书。首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雇员制书记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递补聘用
报考普通职位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在2020年12月31日(含)前均有效。在此期间,若本年度已招聘普通职位雇员制书记员出现缺额的,招聘法院可选择递补聘用,递补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以报名时条件为准。选择递补聘用的法院,在报考本院普通职位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补聘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职业技能测试分数高低确定;若不能确定,则按笔试分数高低确定),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递补聘用时提出放弃的,后期不再享有补聘资格。
十五、工资待遇
雇员制书记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权利,聘用法院为其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汉川市人民法院、应城市人民法院综合工资不低于3100元/月(含社保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其他法院综合工资不低于2800元/月(含社保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工作满一年的,经考核合格可发放一次性绩效奖金。若省法院后期对薪酬标准调整,统一按新标准执行。
十六、相关事项提醒
(一)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考生咨询方式
涉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2《孝感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雇员制书记员招聘工作咨询及监督电话》。
(三)其他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后应密切关注孝感人事考试网、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和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的公告信息。
2.考生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和递补聘用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4.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职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聘用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5.在招聘工作中,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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