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天水师范学院招聘硕士10名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2019-2021年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目录>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63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 111号)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和高校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内急需紧缺专业硕士10名(详见《天水师范学院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硕士招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三)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列表要求的学校、学历和专业(专业方向)一致。急需紧缺专业要求硕士毕业学校为985或211高校,本硕专业一致或为同一一级学科。
(四)招聘对象主要为2020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五)招聘对象年龄要求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邮件报名
1.时间: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25日截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方式:报考人员下载填写《天水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1),并投递至学校招聘报名邮箱(E-mail:rsczp@tsnu.edu.cn),文件名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报考专业+岗位代码(例:张三+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J20200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28日截止。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学校人事处和招聘学院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中的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学校将在2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告知初审结果及试讲时间、地点、方式。初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参加考核前,须持以下材料先到招聘学院进行资格复审,学院加注审核意见后再到人事处资格复审。
(1)《天水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硕士)、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科、硕士学历证明须提供学信网截图一份。
(3)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持所在院校出具的就读证明。证明需注明专业(岗位要求具体方向的要注明专业方向),预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等内容,证明由所在院校研究生院(处)学位或学籍主管部门盖章(所在学院证明无效)。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4)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一式三份、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约函》原件。
(5)本人2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证件照。
(6)窗体顶 (6)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复审的应聘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3. 通过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及考试须知。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
1.考核内容:考核主要对师德师风、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2.时间:考核时间定于7月29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形式及要求:考核形式主要为试讲和综合答辩(含实践操作),总分100分。
4.考核成绩公布: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考核环节结束后2日内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确定拟聘人员
学校按照招聘计划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面试成绩仍并列时,按照面试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由高到低确定。
(五)体检
体检在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一般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备案
对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聘用意见,经学校会议审定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九)审批和聘用
对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
四、疫情防控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家长、陪同人员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建议应聘人员提前规划停车、住宿和用餐等事宜。
(二)所有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健康码从天水师范学院东门进入学校,资格审核及考试结束后从正门离校。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可参加资格审核及考试;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健康码”显示为“红码”以及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审核及考试。
(三)所有应聘人员凭身份证进入学校。进入学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1m以上),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四)考试考务工作由学校人事处和招聘学院共同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
(六)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天水师范学院纪检部门反映。
五、联系方式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938-8363713 15809426411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938-8366382
学校网址:http://www.tsnu.edu.cn/
人事处网址:http://rsc.tsnu.edu.cn/
招聘邮箱:rsczp@tsnu.edu.cn
附件:
天水师范学院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