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长治沁县招聘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38人公告

来源:沁县人民政府 2020-07-10 15:45:03
  沁县2020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公告
 
  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38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沁县2020年度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公开招聘简章》(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品德和身体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条件
 
  护理岗位要求年龄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1989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其它岗位要求40周岁(1979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三)学历条件
 
  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资格条件
 
  护理岗位要求:根据人社部等7部委下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暂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但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护理岗位,但应在聘用后1年试用期内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否则依法解聘。
 
  其它岗位要求2018年及以前毕业生具有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证或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单。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不得报考;
 
  2、在各级公务员报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中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不满1年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中专升大专、专升本学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6、已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且未达到规定服务期限的人员不得报考;
 
  7、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
 
  四、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工作相关信息以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为准。
 
  网址为:沁县人民政府网(www.qinxian.gov.cn)。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5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应自觉佩戴口罩,排队间隔不少于1米,主动接受测温等相应防疫要求)
 
  3、报名地点:沁县卫生监督所(沁县胜利路文庙巷22号,县检察院南)
 
  4、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人。考试收费参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标准执行。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和城乡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报考者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和岗位及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岗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出具现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服务基层人员(服务基层人员对象范围包括:1.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2.“三支一扶”计划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4.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5.“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6.退役军人7.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需提供相应主管服务基层部门的县级专门机构出具的证明或服务期满有效合格证。认真填写《沁县2020年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同意确认《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同时自行打印学信网学历证明(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1份),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报到证的)报考时需出具所读院校的学籍证明(加盖公章)。
 
  4、报考非护理岗位的2018年及以前毕业生,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或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原件、复印件。
 
  5、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出具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同意)。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专技6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应主管服务基层部门的县级专门机构出具的证明(《服务基层人员审核表》)或服务期满有效合格证。
 
  8、《沁县2020年度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要求实事求是规范填写。
 
  9、本人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4张。照片要求:不着制服等暗示考生个人身份、信息的服饰,女士发式以简练为准,刘海不得超过眉毛。
 
  10、代理报名人应提供代理报名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所需《考生诚信承诺书》、《沁县2020年度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代理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均由考生本人登录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六、开考比例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因此报考医疗机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笔试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60分。
 
  专技2、专技4岗位报名人数不达招聘名额时,剩余名额划入专技1岗位。已报名人员保留在原岗位参加招聘。
 
  专技6岗位,只限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报考,报名人数不达招聘名额时,招聘名额划入专技5岗位。
 
  七、考试办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业务素质,以及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知识掌握程度。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内容包含医疗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发放地点在沁县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3、笔试总成绩不达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对象,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现场评分并告知考生面试成绩。
 
  3、考生必须同时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原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4、参加面试考生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
 
  (三)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末位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者,加试一场面试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不达60分者取消体检资格。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通过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和城乡低保人员免体检费。
 
  九、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由公开招聘领导组抽调成员单位人员组成考察考核小组,进行考察考核。主要考察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及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考核结束后,由各考察考核小组形成书面报告,提出考察考核意见。在考察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的;
 
  5、已就业在规定服务期内且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的;
 
  7、考察考核时未能交验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的;
 
  8、考察考核时未能交验档案资料的;
 
  9、其它经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体检和考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岗位确定
 
  考生按照所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乡镇卫生院。
 
  十一、聘用审批
 
  1、根据考察考核和选岗结果,经招聘领导组研究通过,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到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办理相关正式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报考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被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聘用人员应在行文聘用之日起15日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4、除护理岗位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护士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外,其他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得流动。
 
  十二、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考生、工作人员违纪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沁县卫体局   0355—7022702
 
  沁县人社局   0355—7022492
 
  十三、其他
 
  1、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
 
  2、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招聘所有通知,均通过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qinxian.gov.cn)发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4、特别提醒:希望应聘者在《公告》发布后按照“报名资格所需材料”提前准备相应资料,避免影响报名。
 
  附件:
 
  1、沁县2020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简章
 
  2、沁县2020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报名登记表
 
  3、服务基层人员审核表
 
  4、考生诚信承诺书
 
  5、代理报名委托书
 
  沁县2020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
 
  卫技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借章)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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