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招聘1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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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兵团警校)2020年度教师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于1984年建校,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主要培养监狱、公安、法律类应用型、技能型警务人才,是兵团唯一的警察院校。
当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正在全力推进学校向南发展和升本工作。南迁校区位于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占地1500亩,一期工程计划2020年9月投入使用。在全面推进南迁校区建设的同时,已同步启动学校升本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2020年度兵团警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150名。需求专业及岗位设置详见《2020年度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时间
考生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招聘其他环节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教授、研究员等),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博士学位证,其中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取得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其中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含讲师)。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其中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部分急需紧缺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截止为2020年7月31日)。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条件。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良好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招考岗位。
五、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警校官网、智联招聘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登陆智联招聘网站报名(报名链接:http://http.jggdzk.zsjcyxm.com.80z7e89.btpta.xjbt.gov.cn.xjbt.v6top.com),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资格审查表》,并将以下材料扫描上传: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面、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字扫描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牵头兵团警校按照岗位条件、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表》,审查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笔试和面试
1.报名辅导员、机关管理岗位以及各部门“引进教师岗1”的人员须参加笔试、面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排名,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辅导员和机关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引进教师岗1”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时间为每人15分钟,试讲主题、内容由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情况自行确定,可使用PPT等形式进行展示。试讲结束后进行5分钟的现场答辩,考官提出2个专业问题由参加面试人员现场作答。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形成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个人承担每人80元的笔试考试费,由智联招聘公司收取。
2.除上述辅导员和机关管理岗位以及各部门“引进教师岗1”的岗位外,其余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毕业院校、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学术研究成果、工作经历等条件,按不高于1:5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形式进行,具体面试要求与“引进教师岗1”一致。考生面试成绩经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宣布,以面试成绩进行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当地有二级甲等以上资质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相关规定。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如本人自愿申请复查的,经招聘工作组批准后,可复查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牵头兵团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对考察人选进行实地考察或委托相关单位进行书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兵团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警校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兵团警校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兵团警校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工作人员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2020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20年7月31日,未能提供岗位所需毕业证、学位证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到岗后,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个人简历及《资格审查表》等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人才招聘、引进的待遇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授、研究员等)提供一套面积150平方米左右住房,社会科学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以项目申报立项形式给予资助),年收入不低于24万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教授等)和博士研究生提供一套面积120平方米左右住房,社会科学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以项目申报立项形式给予资助),年收入不低于20万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讲师等)和硕士研究生提供一套面积90平方米左右住房,社会科学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以项目申报立项形式给予资助),年收入不低于16万元;部分急需紧缺专业本科生提供公寓房一套,年收入不低于14万元。管理岗位年收入不低于12万元。以上收入中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实际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及贡献,考核后发放。
九、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监察处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规定,与应聘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组织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参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招聘有关事项
(一)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人:王新德 18096812252
易国才 13619968039
联系电话:0994-5824218
(二)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磊 17799720109
黄凯 13894883461
联系电话:0991-8100014
(三)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022—58703000转85054或85672 罗老师、王老师
(四)其他事项
1.本《招聘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兵团警校官网公告为准。
2.本《招聘公告》由兵团警校政治处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度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20年度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3.2020年度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基本条件及待遇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