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麻城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67人公告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复习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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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深入实施“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满足我市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麻城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7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麻城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7人。具体岗位见《麻城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麻城市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今年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岗位条件适合或者能够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空缺岗位,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其他空缺岗位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
(三)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简称“三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五、公告及报名
(一)报名。
1.时间:2020年7月16日2020年至7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麻城市第二实验小学关厢校区(花之都酒店旁边)
考生报名时需提供《麻城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除本人签名为手写外,其他栏目均应打印)一式两份,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3张,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简称“三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麻城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表》(见附件3)。
3.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经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1.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年龄计算的起始月份以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7月10日,《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某年7月10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2020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0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向招聘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关于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如要求“仅限本科”,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不能以较低学历报考。
3.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4.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本次招聘《岗位表》有关岗位要求的护士执业资格条件,不作为相关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限制性条件。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缴费确认。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当场扫码缴纳考试费50元/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凭相关证明免缴考试费用。
(四)准考证领取。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将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随时关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
六、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科目: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10—12:10 综合应用能力
(2)时间及地点:笔试具体日期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类别和内容。
(1)根据岗位特点,本次笔试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医疗卫生类(E类),即《职业能力倾向测试(E类)》和《综合应用能力(E类)》。
(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的两科考试。考生缺考任意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少数急需紧缺专业和确需保留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须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可取消、核减或保留相应的岗位。其岗位调整情况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原则上按招考岗位招聘人数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3.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和5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二)计分办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县(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服务(役)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7月31日。
上述人员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分]×50%=笔试总成绩。
(四)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八、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九、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定后,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一、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报名日、考试日前14天内有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入、过往史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并提供最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所有参加招考的考生,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二、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方案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方案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麻城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麻城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3.麻城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表
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
麻城市人社局
麻城市卫健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