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益性岗位招聘8人公告
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名额8名,此次招聘的具体工作岗位将由招聘单位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统一安排。招聘岗位详见本公告附件2《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与范围
1.毕业2年以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宜宾市叙州区户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2.就业困难人员,女性40周岁及以上,50周岁及以下,男性50周岁及以上,55周岁及以下,
报考者的年龄截止计算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政治思想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岗位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到基层工作;
3.身体和心理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
4.具有较强的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5.自愿接受本聘用方式,遵守聘用协议的相关约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7月24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登记表》(附件1)1份,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创业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由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于报名当日告知。
5.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在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6.费用: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综合择优办法。
(一)技能测试内容。毕业两年以内大学生主要测试公共知识与职业能力能力测试,就业困难人员主要测试公文写作及常用办公软件操作。测试总分100分,测试总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2倍,依据同岗位考生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技能测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无技能测试缺考科目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进入面试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四)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官方网站(http://www.ybrc128.com/)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由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过往表现等,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合格者予以公示。
(三)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本岗位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照本公告办法和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递补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中国三江人才官方网站(http://www.ybrc128.com/)首页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合同与管理
1.所聘岗位全部属于公益性的公共服务岗位,实行灵活的聘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计划外用工人员。被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应到就业保障部门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应到所在社区办理失业登记,并到就业保障部门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进行困难认定。
2.被聘用的人员与其应聘岗位的管理机构签订一年期聘用协议,协助其开展公共服务工作。
3.经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合同一年一签,按照现行政策法规和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4.给予受聘人员2000元/月的劳动报酬(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国家法定节假日慰问,每年组织体检一次,年终经考核合格者发放奖励。
5.受聘人员的管理及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因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依法终止合同。聘用期满,聘用关系自行终止。
八、纪律与监督
(一)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7822608(宜宾市叙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叙州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九、本公告由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7822668(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十、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告
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附件1.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名额 |
招聘范围 |
性别 |
专业 |
学历及相关要求 |
年龄 |
技能测试科目 |
面试形式 |
备注 |
|
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益性岗位 |
7 |
宜宾市叙州区户籍 |
不限 |
不限 |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公共知识 |
职业能力测试 |
结构化面试 |
|
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益性岗位 |
1 |
宜宾市叙州区户籍 |
不限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就业困难人员 |
女性40周岁及以上,50周岁及以下,男性50周岁及以上,55周岁及以下 |
公文写作 |
常用办公软件操作 |
结构化面试 |
符合办理《就业创业登记 证》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