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幼儿园招聘662人公告
为深入推进《西安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职工6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学历要求:
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本科、大专(高陵区户籍优先)。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身心健康,能胜任幼儿教学等工作。
3.具备应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及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的除外。
具有高陵区公办幼儿园工作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1)幼儿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年龄限28周岁以下(1992年7月14日后出生)。
(2)保健医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预防医学专业(根据报名情况专业可适当放宽到护理专业),年龄限28周岁以下(1992年7月14日后出生)。
(3)保育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具有相关学科教师资格或保育员任职资格(根据报名情况学历可适当放宽为高中及以上具有保育员任职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报名),年龄限35岁周岁以下(1985年7月14日后出生)。
(4)音乐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学专业,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任职资格,年龄限28周岁以下(1992年7月14日后出生)。
(5)美术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专业,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任职资格,年龄限28周岁以下(1992年7月14日后出生)。
四、岗位需求表:见附件。
五、招聘步骤及聘用: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综合测试、公示、体检、政审、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个人报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
2020年7月15日--7月16日 幼儿教师、保健医
2020年7月17日 保育员、音乐教师、美术教师
2.地点:高陵区田家小学。
3.报名需提供资料:
A:2020年高陵区公办幼儿园招聘报名表。
B: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资格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版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
(二)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如联系方式变化造成延误责任自负。
3.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聘条件和岗位需求对申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综合测试环节。
(三)综合测试:
1.时间及地点:由用人单位通知。
2.综合测试:由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小的单位可进行合并后统一进行测试)根据初审合格人员数量采取“笔试(50分)+专业技能测试(50分)”或“专业技能测试(100分)”的方式进行。
3.综合测试结束后,按照岗位需求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4.教育局根据成绩排名可推荐部分富余人员到岗位需求未完成的单位进行二次综合测试。
(四)公示:
综合测试成绩另行通知。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须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对空缺的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教育局安排进行政审工作。
(七)聘用程序:
1.政审合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三年),试用期为4个月。
2.录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教师、校医月工资3200元(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1200元)、保育员月工资3000元(其中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工资1200元);取暖降温费1830元。试用期满后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项保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合同。
3.录用人员原则上三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违约金8000元)。
4.录用人员人事档案由区教育局托管。
咨询电话:029-86918164(工作日)
附件:
高陵区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室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