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大理州苍洱人才“霞光计划”校园工程第一批引才公告
来源: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07-14 09:24:02
大理州苍洱人才"霞光计划"校园工程2020年第一批引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苍洱人才"霞光计划"推动新时代大理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大发〔2019〕82号)《苍洱人才"霞光计划"校园工程实施方案》(大人才〔2019〕3号)等文件规定,为推动大理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经大理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大理州苍洱人才"霞光计划"校园工程2020年第一批引才工作,引进一批大理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符合苍洱人才"霞光计划"引才条件、致力于积极投身大理州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及以上毕业生.其中,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时间认定计算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二、岗位和人数
计划引进29名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人才解决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优先推荐参与国家、云南省、大理州相关专项人才选拔培养并享受相应待遇.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大理州苍洱人才"霞光计划"校园工程2020年第一批引才岗位表》.
三、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引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符合本公告的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填写附件2《大理州苍洱人才"霞光计划"校园工程2020年引才报名资格审查表》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压缩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邮箱(联系方式附后).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学校+姓名".未按要求上传的均视为报名无效.本次面试考核不收取考试费,考生参加引才过程中所产生的车旅、食宿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主管部门会同派驻本部门纪检组对应聘对象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列为面试考核对象.资格审查贯穿引才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及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考核
采取现场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大理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派驻纪检组及相关部门的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应聘对象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现场面试考核主要集中在昆明、大理两个片区进行,报名人员可结合自身实际自行选择两个集中面试考核片区之一参加面试考核.根据报名情况如需增加集中面试点的,经主管部门报大理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由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集中考核时间及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确定,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名人员应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面试及后续引才环节均需持健康码进场,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场.
(四)体检
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
(五)考察
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主管部门报经大理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提交大理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批准作为拟引进人才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纪律监督
(一)引才工作始终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在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对违反引才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坚持回避制度,涉及履职规避情形的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回避.
(四)此次引才工作由大理州纪委监委派驻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五、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大理州纪委监委派驻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872-2428857
咨询联系方式:
大理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2-2319766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电话:0872-2316321
各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大理州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0872-23193980872-2315233
报名邮箱:dlzjyjrsk@163.com
大理州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872-23164800872-2316481
报名邮箱:rsk2316480@sina.com
大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872-23197480872-2316190
报名邮箱:dlfgrslg@126.com
大理州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72-23166480872-2310602
报名邮箱:362840242@qq.com
附件:
大理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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