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芜湖市农业农村局招聘护鱼员30人公告

来源:芜湖人才网 2020-07-14 11:03:23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招聘护鱼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芜湖市农业农村局现面向原长江专业渔民公开招录协助巡护员3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岗位为临时聘用岗位,招聘人数30名。
 
  1.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护鱼协管人员:23名;
 
  2. 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护鱼船艇驾驶人员(特殊工种):7名。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芜湖市区户籍的渔民(退捕渔民优先),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熟知水上生存技能。特殊工种可根据报名情况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2.退出渔业捕捞,捕捞证已经注销;
 
  3.对长江渔业保护工作有热情,有奉献精神,敢与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遵守协助巡护的各项规章制度;
 
  5.熟悉、了解协助巡护工作的岗位职责;
 
  6.能适应夜间的巡护工作;
 
  7.爱国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规违纪行为和刑事违法犯罪记录;
 
  8.具备小学以上文化程度,识字,可以使用智能手机软件,经过简单的培训以后可以使用协助巡护的记录工具;
 
  9.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名前14天无前往疫情流行地区史。
 
  招聘岗位所说年龄在50周岁以下是指1970年7月14日以后出生;特殊工种指执法船艇驾驶人员(驾驶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必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 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不遵守防控有关规定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招聘公告、公示在芜湖人才网发布。
 
  (一)报名
 
  采用现场统一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4日---7月18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芜湖市谊和大厦3楼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社保缴费凭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技能证件,同时交近期2张1寸免冠彩照。报名时本人携带从市人才网下载的《芜湖市农业农村局招聘护鱼员申请表》和《报考人员报名前14天的个人情况反馈表》,要求《申请表》和《反馈表》本人填写,并由村(居)、镇(街)、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单位签字盖章。
 
  (二)资格审查
 
  对前来报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合格后于7月19日公布确定参加体检名单。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等资格。
 
  (三)体检和考察
 
  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应聘人员集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文件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等方面的表现。由应聘人员所在村(居)、镇(街)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通过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在芜湖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用工性质及待遇
 
  1.招聘人员的性质为临时用工,聘用后与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签订临时用工合同,并由该公司派遣到市渔政执法大队从事护鱼员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是协助渔政管理部门开展保护渔业,发现和举报非法渔业活动,宣传环保知识等日常工作。
 
  2.合同期内工资待遇参照芜湖市同类临时用工工资标准执行。护鱼员有自愿参加协助巡护和自愿退出的权利。
 
  四、其他有关规定
 
  1.要求报考人员在报名、体检等各环节之前,不要出省,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2.在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报考人员报名前14天的个人情况反馈表》,并和报名表一并提交。
 
  3.报考人员在报名、体检环节前进行个人体温(2次/天)监测,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必须及时与市劳务派遣公司联系,取消报名资格或体检时间待定。
 
  4. 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告知以上个人情况,如有隐瞒,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5.前来报名人员需下载皖事通安康码,并确认健康码为绿色后,方能参加报名。
 
  6.要求报考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报名地点、体检单位路程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途经公共场所后,尽快用洗手液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及时进行手消。
 
  咨询电话: 0553-3991378
 
  监督电话: 0553-3851309
 
  上述咨询服务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简章由芜湖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
 
  1-1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招聘护鱼员申请表.doc
 
  1-2  报考人员报名前14天的个人情况反馈表.doc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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