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20〕54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事业发展需要,经学院研究,现全部面向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三)招聘范围为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见附表1《岗位列表》)。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2020年9月30日前能够获得学历、学位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期间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要求
学院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学院网站公开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0日-2020年7月31日, 工作日08︰00-18︰00。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表2)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 xmgcgkzp@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格式为:姓名-专业(例:张三-思想政治教育)。学院收到报名信息24小时内初审完毕,并向考生报名邮箱反馈初审结果,请考生及时查看邮件。
三、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11日,08︰00-18︰00。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人事处(办公楼210室)。
(二)资格复审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4.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2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6.填写完整的《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表》纸质版(正反打印,贴照片)一份。
7.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复审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凭所在院校学历、学位证明进行资格复审,证明需注明专业名称(招聘岗位要求具体方向的要注明专业方向)和能否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由所在院校学位主管部门盖章。
(三)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所在院校证明、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笔试资格。
(四)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于笔试前1天凭身份证到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办公楼210室)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考生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开考比例按照参加笔试人数和聘用岗位数原则上不低于3︰1确定,不足3︰1的,由学院划定最低控制线,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通知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学院网站发布,具体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参加面试人数和岗位聘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由学院划定最低控制线,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通知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学院网站发布。
六、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在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对象依据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确定。体检确定名单及时间在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体检由学院组织,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后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学院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失信核查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由学院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确定递补人员。
九、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
招聘有关信息及考试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将在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和公示,拟聘人员公示及之后的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审批聘用
公示后由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办理审批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聘用和档案、户籍迁转等手续。2020年9月30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
十一、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疫情防控严格按照甘肃省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执行。
(一)疫情期间,根据学院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家长、陪同人员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建议应聘人员提前规划停车、住宿和用餐等事宜。
(二)资格审核及考试时,所有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甘肃省健康出行码”进入学院,资格审核及考试结束后按照工作人员引导有序离开。体温正常、“甘肃省健康出行码”显示“绿码”的,可参加资格审核及考试;体温正常、“甘肃省健康出行码”显示为“黄码”的,须持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审核及考试,否则不能参加;“甘肃省健康出行码”显示为“红码”以及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不能参加资格审核及考试。
(三)所有应聘人员进入学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1m以上),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十二、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0935-2615716(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935-2611328(学院纪委监办综合室)
附件:
2020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xlsx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