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融媒体中心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单位工作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天津市红桥区融媒体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名称
天津市红桥区融媒体中心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天津市红桥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2018、2019、2020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两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及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就业观念端正;
5.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7.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且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天津市户籍,需在报名之日前具备)。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的;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骋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公告,于2020年7月15日至23日,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红桥政务网(www.tjhq.gov.cn)发布公告。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红桥区2020年天津市红桥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五、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考生可以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
红桥政务网(www.tjhq.gov.cn)
(一)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
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4日09:00至28日17:00。
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7月24日09:00至29日18:00。
笔试缴费时间:2020年7月24日09:00至30日16:00。
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能开考,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未能开考岗位并已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岗位报考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相应调整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改报时间:2020年7月31日09: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与缴费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作废。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
笔试考务费45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时间:在缴费期间(2020年7月24日至30日),每天08:30-11:30,13:30-17:00。
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307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
六、考试科目、时间
(一)笔试
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考试不指定指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0年8月7日09:00至9日09: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笔试时间:2020年8月9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0年8月18日,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面试
1、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阶段的人选于2020年8月20日08:30至16:00到天津市红桥区融媒体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并签字);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www.cdgdc.edu.cn)或天津市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3)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提交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笔试准考证;
以上资料A4纸正反面纵向复印按顺序装订(复印件一式二份留档,原件审阅后退回)。
资格复审地址:红桥区勤俭道201号,红桥区委大楼六楼622室。
进入面试人员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即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考务费:45元
资格复审合格且完成缴费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下载。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0年8月26日09:00至28日17:00。
面试时间:2020年8月29日。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三)计分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用。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综合成绩于2020年9月4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同时发布。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天津市红桥区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学习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函调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红桥政务网(www.tjhq.gov.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九、报到和聘用
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情节严重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由于上述原因、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86516586
监督电话:86516575
监督电子邮箱:hqqrmtzx@tj.gov.cn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