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9人公告

来源: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7-15 15:10:15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共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9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5、具备计算机操作、岗位速记及办公软件运用等必须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因重大违纪问题,受到原单位或院校处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6、其他不适合担任法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包括:报名、现场资格初审、速录技能测试、岗位基础知识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红底彩色一寸工作照4张。报名地址: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401办公室。联系电话:0913-2117536。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7月29日止。


  (二)资格初审


  报名时现场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主要是对应聘报名人员携带的相关证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年龄、学历等个人信息进行核对。资格初审通过后如实填写《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登记表》。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的应聘人员经审查通过后,按照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统一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和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的必备证件之一,请务必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岗位基础知识测试和面试,其中,速录技能测试和岗位基础知识测试由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第三方组织并阅卷,两项测试为同一地点分别进行,先进行速录技能测试,过关的进入下轮岗位基础知识测试。考试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进行。


  (一)速录技能测试


  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30%。采取现场播放录音资料、应聘人员同步计算机输入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计算机的中文文字输入技能熟练程度,即“听打”字数输入速度和准确率,速录技能测试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低于50字(不含50字)者,速录技能测试视为未通过。


  岗位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点五笔、智能ABC、微软全拼、搜狗拼音等4种常规输入法。严禁报考人员携带并使用其他键盘或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及词库。


  (二)岗位基础知识测试


  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30%。采用电子化考试,应聘人员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文化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等。


  速录技能测试、岗位基础知识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公布


  速录技能测试、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于测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资格复审按照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为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和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30%成绩之和的前38名,名单随测试成绩同时公布。应聘人员可通过渭南中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查询。


  (四)资格复审


  1.参加资格复审人数按照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为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和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30%成绩之和的前38名。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2.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表》、《准考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渭南中级人法院401办公室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经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出现的空缺,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期间凡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4.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的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渭南中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五)面试


  面试由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4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者,面试视为未通过。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照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进行确定,并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应聘人员各项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确定名次;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之和相同的,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法律专业的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体检与考察


  (一)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体检结束后,由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渭南中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正式确定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系在职人员,需提供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七、管理与薪酬


  聘用人员管理使用及薪酬保障参照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临聘人员的管理规定及工资待遇执行。


  八、特别提示


  (一)参加报名的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职位要求进行报考。


  (二)参加报名的应聘人员所留的个人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三)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应聘人员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或相关参考资料,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或咨询,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实施电话、短信、微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报考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五)有关招聘信息将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wnzy.chinacourt.gov.cn)”、“渭南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告栏中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并及时查看,如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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