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07-16 09:11:29
  2020年下半年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位于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校,隶属于江西省司法厅。学院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江西政法学院(后分为三个学校,即江西省公安专科学校、江西省劳改警察学校和江西省司法学校),2002年4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3年5月,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学院增挂“江西省司法厅警察训练总队”牌子。是江西省唯一一所以培养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行政工作者等基层一线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的司法类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现有在校学生9000余人,其中男生6700余人,女生2500余人。目前,学院现共有22个专业,其中有1个教育部、财政部重点建设专业,有3个省级示范专业,有5个省级特色专业;有2个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2个省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项目,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优化教师队伍学历结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0年7月24日。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名人员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 南昌人才网网址:http://zpks.nc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379


  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的学籍验证报告);


  ③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④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涂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873015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青路76号


  单位网址:http://www.jxsfjy.cn


  三、资格审查、考核


  1.资格初审:学校将对应聘者资格(邮件电子材料)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备注:提交材料如有缺失,一律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应聘者本人到场)。需提供纸质材料如下:


  ①近期2寸照片及电子照片(注明姓名和报考岗位)。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2020年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的学籍验证报告;


  ⑤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党组织关系证明;


  ⑥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⑦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资格复审要求:须带齐条件所需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纸质材料与网络提交材料均需一致,否则视为不合格。不能提供原件者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由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负责,报名人员应本着诚信报考原则,对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刑事科学技术教师岗、侦查学教师岗、医生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若低于此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考核方式。考核包括笔试、面试二个环节。笔试、面试环节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为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面试。


  除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岗以外的其他岗位,笔试采用行政能力测试方式进行。


  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岗笔试采用行政能力测试+网络安全专业知识测试的方式进行,行政能力测试、网络安全专业知识测试各为5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网络安全专业知识测试低于35分(含35分)不予聘用。


  (2)面试。面试为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医生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含70分)不予聘用;如面试人员成绩均低于以上要求,则取消此岗位招聘计划。


  7.各环节成绩将在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进行。须在学院指定的省级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健康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审。


  4.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5.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在面试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继续参加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聘用、待遇


  经考核、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所有岗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附件: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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