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市黎川县城区中小学教师选调48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中小学师资力量,改善城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根据城区中小学教师缺额的实际,2020年面向全县乡镇中小学选调教师到城区中小学任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选调工作机构
为加强领导,成立黎川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教育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相关领导组成。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县教体局、县人社局抽调人员组成。
二、选调计划学科岗位
2020年,计划从乡镇中学选调10名在编教师到城区中学任教,从乡镇小学选调38名在编教师到城区小学任教,共计选调教师48名。
(一)城区中学选调
语文学科2名(一中1名、二中1名);数学学科2名(一中1名、二中1名);英语学科1名(一中1名);生物学科1名(一中1名);政史学科1名(一中1名);物理学科2名(一中1名、二中1名);美术学科1名(一中1名)。
(二)城区小学选调
语文学科16名(第三小学2名、新区小学14名);数学学科18名(黎川三小2名、新区小学16名);英语学科3名(第三小学1名、新区小学2名);体育学科1名(黎川三小1名)。
三、选调报名基本条件
1.编制与教龄。本县乡镇中学及乡镇小学在编教师,且在本县学校任教满三年(2017年9月及以前任教);
2.学历与资格。小学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中学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工作表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师德师风要求,无违法违纪现象,热爱教育事业,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合格以上;
4.学科条件。选调人员申报的学科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或转岗培训证一致,或选调人员近两年任教过所申报选调的学科;
5.年龄条件。男性45周岁以内(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城区学校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借调人员都必须报名参加选调,符合报名条件的借调人员本次未参加选调或选调未录用的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借调人员原则上回原编制学校工作。
四、选调报名及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符合条件者须携带《黎川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报名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及近期(3个月以内)同底正面免冠一寸近照两张到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人事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7月27日—29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名时一并提交享受资历业绩评分的原始证件及《黎川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资历业绩自评表》,《报名申请表》和《资历业绩自评表》均需提交文本文档和电子文档,报名截止时间后补交一概不受理。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所有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选调过程中伪造证件、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选调办法
(一)资历业绩评分(占40%)
由人社局、教体局和选调学校相关股室人员组成,成立选调工作资历业绩评审小组,对报名申请人填报的《黎川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资历业绩自评表》进行评审核算得分,由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入闱现场试教人选,学科选调1-2人的差额比例为1:2,选调3-4人的差额比例为1: 1.5,选调5-6人的差额为3人,选调7人以上的差额为4人,差额末位同分的一并入闱。
资历业绩评分项目如下(穷尽列举法,评分项目之外未列举的一律不参照、推理评分):
1.省市县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5-4-3分;
2.省、市、县、局党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4-3-2-1分;
3.省级现场优质课竞赛获一二三等奖5-4-3分、市级4-3-2分、县级3-2-1分、县内片区1分;
4.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5-4-3分、省市县级骨干教师4-3-2分、县级学科团队成员2分、校级学科团队成员1分;
5.班主任1分;
6.高级教师职称3分、中级2分、初级1分;
7.近五年有年度考核优2分、师德师风优1分;
8.大专学历1分、本科2分、研究生5分;
9.县级教学能手2分;
10.县级优秀科任教师奖一二三等奖2-1.5-1分;
11.2017-2018、2018-2019学年教学成绩同年级同科目排名每年15分(第一名15分,每下降1名少0.5分),共30分;
12.“三字一画”合格的3分。
以上1-10项评分项目,每项不累加计分,取最高分值。以上1-12项除第11项外资历业绩时间截止至2020年7月1日。
对资历业绩评分进行排序,分学科岗位将第一名得分折算为40分计入总分,其余人员按其与第一名的得分比例折算,计算出得分计入总分。
(二)现场试教评分(占60%)
对入闱现场试教的人选,由本县及外县同类别高级教师分学科组建评委小组,开展集中现场试教,试教时间、地点另行确定并提前3日通知。对现场试教评分进行排序,分学科岗位将第一名得分折算为60分计入总分,其余人员按其与第一名的得分比例折算,计算出得分计入总分。
将资历业绩评分(占40%)与现场试教评分(占60%)两项成绩相加,计算出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1﹕1择优选调。
六、组织实施
1.本实施方案由县选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资历业绩评审小组、现场试教评委小组人员由教体局和人社局在开展该项工作前的最短时间内临时抽签决定。资历业绩自评表由资历业绩评审小组评委核算签字后留存备查;现场试教采取临时抽取课题、备课准备45分钟,试讲10分钟的方式进行。
2.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择优选调名单时,若总分出现并列情况,则依次按“现场试教-资历业绩-教学成绩-学历-职称”分值高低确定顺序。
3.选调择校:选调按考生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择校。
4.选调的每个环节结果,公示3天。
5.选调结果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复,由县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办根据县政府批复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6.对于乡镇中小学因教师选调而缺老师的,从当年“三定向”教师和省招教师中补充。
7.本方案解释权归县选调领导小组。
黎川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