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招聘4人公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20-07-17 07:47:25
  2020年天津市宝坻区面向表现突出的非事业编制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心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对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61号)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拟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对象面向宝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的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宝坻区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获得市级工作部门、区委区政府表彰或事业单位记功奖励(均含集体)的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7日至2002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等且在处分期内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考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等见《2020年宝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的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9年7月16日开始,通过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jbd.gov.cn)查询。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4日 9:00-11:00 14:00-17:00


  (三)报名地点: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交流科219室(宝坻区南城路66号)


  (四)报名材料:一寸证件照3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家庭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考生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开具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五、考试方式与时间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对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61号)文件精神,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按小数点保留位数的下一位进行四舍五入。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突发状况,面试时间需要调整的,将通过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各招聘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未知晓时间安排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由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备案与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


  九、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十、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它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考务电话:022-29241189 59210605


  监督电话:022-29242131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00 ,下午15:00--17:00


  附件:《2020年宝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的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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