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文职人员招聘27人公告
2020年度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文职人员招聘公告
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招聘文职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性质
文职人员主要从事消防辅助执法、消防宣传、档案管理、文秘岗位等工作,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教育和训练,均为企业用工性质,实行劳务派遣。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的资格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报考会计及具体用人单位需要的特殊人才可为大专以上),有较好文字写作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相关或相近,土木建筑、法律、财务、文秘、消防等专业或驾龄2年以上的优先考虑;
3.男性年龄在20岁至45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年龄在20岁至40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55米;体型、相貌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及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招聘对象: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有关部门审查的;
3.其他不宜招收为文职人员的情形。
三、工作地点
分配到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原则上就近分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1.网上报名
将《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文职人员招聘报名表》(电子表)、《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文职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电子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419855489@qq.com”邮箱,同时加入“2020JHXF文员招聘”qq群(群号:1140599160),群昵称修改为“真实姓名+手机号码”。
2.资格验证
报名成功的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到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五楼政治部队务督察科进行资格验证,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文职人员招聘报名表》(A4纸打印2份)及两寸近期证件照2张。
3.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验证的一律不通过,初审通过后参加现场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的具体安排将在金华人才网上进行公告,并在“2020JHXF文员招聘” qq(微信)群中通知。
(三)现场考试
现场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公文写作、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面试时间及名单另行通知。
(四)体格检查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录用,且不再重新确定替补人员。
(五)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文职人员招聘办公室组织开展政治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拟聘公示
经政审合格,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金华人才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
录用者劳务派遣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金华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正式录用后年收入5万元以上,含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金华市金东区李渔东路2346号
邮 编:321000
联系部门: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队务督察科
联系电话:0579-82190103
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