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
专业要求: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1名;2.工商管理类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3.要求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工商管理类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平南管理部工作,平南籍优先)。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0年7月23日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
(1)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者持须提供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前往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05室(贵港市中山路北延段43号),联系电话:0775-4555165。
(2)网上报名:应聘者持须提供上述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要有免冠彩色照片,发送至邮箱:gjjglzx@163.com。
(二)面试
本次招聘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办理聘用手续程序进行。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报名条件、面试结果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的,由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聘用。
四、相关待遇
工资标准:月工资待遇按照我中心编外人员工资执行。
本公告由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4555165。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