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国资委人才引进公告
为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我市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强大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毕节市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引才”简章》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毕府办通〔2015〕5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毕节市国资委决定开展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引才”暨第八届人才博览会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毕节市国资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干部人事科,具体负责人才引进的相关工作。
二、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
根据《毕节市2020年度“脱贫攻坚专项引才”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市直全职引进)》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人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6.符合《毕节市2020年度“脱贫攻坚专项引才”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市直全职引进)》的相关要求,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硕士阶段就业推荐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引进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三年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毕节市2020年度“脱贫攻坚专项引才”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市直全职引进)》,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人才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工作履历表等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确定最终进入面谈测评人员名单。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
(二)面谈测评
1.面谈测评时间、地点
(1)面谈测评时间:2020年8月2日上午9:00
(2)面谈测评地点: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详见面谈测评证)
(3)面谈测评人员报到
时间:2020年8月2日上午8:00-8:30
地点: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0424会议室
需提交的资料:身份证原件、本硕学历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硕士阶段就业推荐表原件)、《面谈测评人员面谈前14天的个人情况反馈表》(详见附件2)、照片2张(小2寸免冠证件照,蓝底)。
2.面谈测评程序
(1)面谈测评人员按规定的时间,于面谈测评前30分钟凭身份证、面谈测评证进入候谈室,将通讯工具交候谈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工作人员点名后,抽签确定面谈测评顺序。
(2)由工作人员引导面谈测评人员进入面谈室进行面谈测评。面谈测评人员面谈测评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待通知听分后再返回面谈室听取宣布面谈测评成绩。
(3)若同一职位出现名次末位并列时,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末位并列的人员再次进行面谈测评,面谈测评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4)面谈测评内容:主要了解应试人员的仪表举止、专业知识、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技巧等等。
(5)面谈测评成绩评定方法:面谈测评总分为100分,面谈测评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6)进入下一轮程序的确定办法:面谈测评成绩排名第一的进入体检程序,且面谈测评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行下一环节。
(7)面谈测评专家共7名(其中,市面谈测评专家库2名,相关专业测评专家5名)。
(三)体检
1.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的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
2.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面谈测评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二)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四)考察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八、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体检、考察、公示和上报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时间待定。
九、疫情防控措施
详见《毕节市国资委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引才”暨第八届人才博览会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防疫指南》(附件1)
十、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本工作方案由毕节市国资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毕节市国资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8317368(毕节市国资委干部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7-8339334(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附件:
毕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