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医药大学招聘事业编人员5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文件精神和工作岗位需求,我校现面向社会和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若应聘人员为国外留学人员,需取得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年龄: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1)。
二、考试形式及内容
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理论、业务知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逻辑思维、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时间:2020年7月21日—2020年7月23日 16:00截止
2.报名:扫描报名二维码(见公告末)或登录网址
(https://saegzy27fx.jiandaoyun.com/f/5ee6d054b90117000684f6f2)点击进入“甘肃中医药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学习经历需自本科写起,完整填写后提交报名登记表。
3.查询报名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成功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可扫描查询二维码(见公告末)或登录网址(https://saegzy27fx.jiandaoyun.com/q/5ee6d054b90117000684f6f2)查询本人是否初审通过。报名截止前,已通过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初审未通过的,根据审核说明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复审与准考证发放
1.时间与地点
时间:请随时关注我校官网最新动态
地点: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人事处(明德楼309办公室)
2.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1张。
(3)甘肃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打印)(附件2)
(4)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含高等教育各个层次)。若应聘人员为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要,研究审定报考资格。
(5)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持《报到证》;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中,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证明材料要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组织部)盖章;报考岗位有方向要求的,需出具方向证明材料;应聘管理岗位的考生需提供2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证明。
3.相关要求:
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4.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时间和地点请随时关注我校官网最新动态。
2.按照报名人数及招聘岗位不低于3∶1确定开考比例,不足3∶1的岗位,由学校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笔试前通知应聘人员,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为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由学校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命题。笔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笔试成绩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按照招聘岗位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具体要求(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地点等)在面试前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考生注意查看学校官方网站。
2.按照参加面试人数及招聘岗位不低于3∶1确定开考比例,不足3∶1的岗位,由学校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面试前通知面试人员,达不到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的核算办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总成绩=笔试成绩х50%+面试成绩х5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其余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面试成绩依然相同时,按照面试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由高到低确定排序。面试结束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学校按照招聘计划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根据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学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甘肃中医药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审批聘用、备案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由学校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
2020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
七、工作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联系方式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中医大道1号
联系部门:甘肃中医药大学人事处人事科
联 系 人:丁老师
咨询电话:0931-5161038(工作日上午9:30-12:00 ,下午14:00-16:30)
监 督:0931-5161026
邮箱地址:gszyrsk@163.com
附件:
甘肃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