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管理工作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行政审批股工作人员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二)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经济类、法律类、中国汉语言文学类专业优先考虑,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三)熟悉国家有关经济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有项目审批等相关工作经验者及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考虑;
(四)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发送qbqfgj@126.com。
(二)报名时间:长期有效,招满即止。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时间内接受办理。
(三)报名地点: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楼606室。
(四)报名电话:0777- 3686097,15****8,联系人:温**。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验后退还)。
四、资格审查和考试
(一)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考试时请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考试时间在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根据考试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
(二)面试由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本次招聘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二)聘用待遇参照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现有聘用人员工资标准。
六、招聘流程
(一)初选满足条件的应聘者,等候电话通知进行考试。
(二)考试时请携带本人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三)经考试、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附件: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