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6人公告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潍坊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6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缴费
应聘人员于2020年7月23日—7月26日(截至17:00),登录报名网站(http://112.253.22.93:8198),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学科。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人员可于次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
通过报名初审的人员,于2020年7月24日—7月27日(截至11: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准考证打印时间自2020年8月1日上午9:00开始。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师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教学水平、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度等。体育学科面试环节增加专业测试和教学特长展示。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均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①《潍坊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报考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③准考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单位同意,并提交工作单位和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难度的,经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可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通过资格审查入围面试的人员,收取考务费70元。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程序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报名网站适时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潍坊高新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5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