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河学院招聘博士36人公告

来源:黑河学院 2020-07-20 14:09:08
  黑河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黑河学院坐落于素有祖国北疆明珠之称的黑龙江省黑河市,是中俄4300多公里边境线上我国境内唯一一所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58年,历经黑河师范专科学校、齐齐哈尔大学黑河分校等发展阶段,2004年晋升为本科院校,2006年纳入省属院校。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获批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多年来,学校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明德、笃学、励志、求真”的校训,弘扬“艰苦创业、自强不息、创新发展、育人戍疆”的办学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边疆高校特色发展之路,学校各项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学校先后荣获“中俄合作应用型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培育单位” “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先进单位”“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747人,折合在校生10919人。占地面积61.5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4.4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5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732.95万元。现有教职工844人,其中专任教师584人,正高级职称94人,副高级职称145人。博士30人,硕士418人。设有二级学院14个,开设本科专业39个。建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专业4个。建有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的俄罗斯研究中心。并建有黑龙江省TRIZ理论研究所、远东研究院、中俄比较教育研究所和环境艺术研究所等研究机构。


  学校积极打造“国际化”办学特色,依托区位优势,构建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新模式。与莫斯科国立柴科夫斯基音乐学院、莫斯科国立苏里科夫美术学院、俄罗斯体育运动与旅游大学等俄罗斯近30所知名高校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广泛开展互派学生、互聘专家、学术合作、文体交流、联办学刊、联合培养本硕学生等教育合作交流。多个合作项目成为知名度较高的品牌,建有国家级“中俄大学生交流基地”“俄语中心” “黑河学院--俄罗斯阿穆尔州美术家协会艺术实践教学基地”,是教育部第一批确定的“中俄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单位,与国家留学服务中心共建我国第一个“赴俄留学培训基地”,建有国内第一个中俄高校TRIZ研究推广基地,与俄罗斯合作院校联办第一本双语学刊——《远东高教学刊》,与布拉戈维申斯克国立师范大学共建阿穆尔州第一个“孔子学院”。“携手青春,共享阳光”国际青年大会入选俄罗斯100个最佳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并被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授予“中俄文化交流优秀活动奖”。建有苏里科夫美术学院中国青年画家研修基地,并成功举办五期中国青年画家油画研修班。与莫斯科国立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已举办三期莫斯科国立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中国音乐人才研修班。成立“黑河学院俄罗斯远东智库”,填补了我国远东区域性智库建设的空白,通过成果转化、政策咨询等形式,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黑龙江省“中蒙俄经济走廊-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


  二、招聘计划


  《黑河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学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


  (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经历及身体条件。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一般在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以下,专业急需且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所学专业或目前所从事的工作与本校所需专业一致或相近。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要的博士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博士,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八)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只允许应聘一个职位,填写《黑河学院公开招聘博士人员登记表》(附件3),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材料(有过学生干部经历的要把相应材料一并提供;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在校生证明)一并发送到hhxyjsfzzx@163.com。发送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XXXX大学XXXX专业XXX同志应聘XXXX职位材料。


  报名时间:全年随时接受报名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和地点:通过学校网站另行通知。


  2.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应聘人员反馈审查结果。


  3.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考生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学院、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主要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等)。其中SCI、S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4)其他招聘计划中必备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试


  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一)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进行面试、试讲、答辩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二)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要求以电话方式通知并在学校网站发布。


  (三)博士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


  (四)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七、体检


  学校组织拟录用人员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和心理测试,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与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录用


  学校将按照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经学校研究,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在黑河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办理聘用手续,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十、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将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对录用的博士,学校将依据《黑河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修订)》(黑院政发﹝2018﹞15号)(附件2)兑现引进待遇。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老师 王老师


  咨询电话:0456-6842104;0456-6841273;13846330228


  报名电子信箱:hhxyjsfzzx@163.com


  通信地址:黑河学院人事处(黑龙江省黑河市学院路1号)


  邮编:164300


  本公告由黑河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附件: 1《黑河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计划表》


  2《黑河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黑院政发﹝2018﹞15号)


  3《黑河学院公开招聘博士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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