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泾川县住建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经汇报县政府同意,泾川县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决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往届毕业生(即:2018年及以后毕业生,不含三本院校毕业生、专升本)。
4.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详见附表)。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所签就业协议无效,不予聘用。
二、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有应聘意向的高校毕业生,于2020年7月21日至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县住建局四楼406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在校期间有无不良记录)、就业协议、学习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寸彩色照片1张。
2.资格审查。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3.面试测评。成立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业内专家、技术骨干组成的面试测评组,抽调工作人员进行计时、计分,人大、政协机关及人社部门进行监督,面试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等,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测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招聘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招聘人选。
4.签订就业协议。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办理签订就业协议,报县人社局备案。
5.资格复审和公示。签约人员于2020年8月中旬前持就业协议、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等到招聘单位报到参加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6.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填写《泾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报县人社局备案。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安排到岗工作,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五年,并落实相关待遇。
三、监督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0933—3321462
附件:泾川县住建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