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招聘373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及《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指导意见》(哈医人发【2020】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0年度用人需求情况,经医院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简介
医院简介内容详见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主页概况部分(http://www.ydsy.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详见附件1《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不受本招聘计划限制,欢迎高层次人才随时与我单位联系。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原则上须为2019年或2020年全日制统招统分毕业生,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七年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应聘人员须为2020年全日制统招统分毕业生。
(三)应聘医疗、教学、科研等主系列工作岗位的人员原则上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或同等外语水平,因疫情特殊原因,应届毕业生可延缓提供外语六级成绩,达到标准后博士研究生方可落实编制、硕士研究生予以聘任,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同等外语水平。
(四)应聘医疗、教学、科研以及管理等主系列岗位人员原则上须为世界一流大学(排名前300)以及国内高水平大学毕业的毕业生。对应聘儿科、发热门诊、急诊内科、急诊外科、ICU、感染科等紧缺岗位的可适当放宽。
(五)对选留的各层次毕业生如取得执业医师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相应执业证书者,优先录取。
(六)对有犯罪和受处分记录、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一票否决,不予选聘。
(七)来我院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其硕士研究生学历须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八)来我院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
(九)来我校应聘的本科生: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5周岁。
(十)聘用制职工保岗攻读博士研究生人员应聘,按照签订的保岗协议规定执行。
(十一)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哈尔滨医科大学七年制、临床医学“5+3”一体化、本科毕业生通过学生年级或学生处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由学生年级或学生处另行通知。
2.网上报名及上传佐证材料
除上述哈尔滨医科大学三类毕业以外,其它应聘人员须通过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58.194.127.67/rsadmin/index.php/PersonalInforZPK/logi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资料并上传佐证材料,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外校七年制、临床医学“5+3”一体化毕业生另外需要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hr@hrbmu.edu.cn
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7月17日-2020年7月30日16:30
应聘人员须提交下述材料:
(1)应聘人员须上传三位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信”各1封(见附件2),推荐信上需明确注明是否推荐其来校工作的意见。推荐专家应为:1)研究生培养导师(必备)、2)培养教研室(临床三级科室)主任或副主任、3)培养教研室正高职专家;
(2)应聘人员身份证;
(3)国家外语等级考试证书;
(4)高中毕业后(不含高中)各阶段学历教育毕业证、学位证;
(5)应聘从事医师岗位工作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执业医师资格证(如因近期通过考试且证书尚未发放的情况,请提供准考证原件、复印件及网上打印成绩单);
(6)2020年毕业生须上传其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
(7)在校学习成绩单;
以上材料须使用A4或Letter纸张进行打印或复印。提供材料不齐全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网络审查
2020年7月17日8:00—7月31日16:00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可登录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网络审查结果。
(三)现场确认
应聘博士后、博士、硕士、外校本科生岗位(不含七年制、临床医学“5+3”一体化、哈医大本科毕业生),由于目前疫情原因,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采取函报形式,程序如下:将应聘材料复印件以EMS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31号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人事科,邮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日(以邮戳为准)。
1.确认材料:
(1)通过“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出的报名登记表,本人须签名确认;
(2)“专家推荐信”三份;
(3)应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国家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高中毕业后(不含高中)各阶段学历教育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6)应聘有执业证书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7)毕业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8)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本专业国际高水平文章。
以上材料须使用A4或Letter纸张进行打印或复印。1-2项原件及3-8项复印件按1-8顺序排序左上角装订,无需封皮。
提供材料不齐全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1.博士研究生、紧缺岗位硕士研究生:招聘考试形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内容及形式另行通知。面试执行三级面试制度,即三级学科、二级学科、全院范围。
2.临床医学 “5+3” 一体化、七年制及留校本科毕业生(含护理学)的招聘考试由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
3.管理岗硕士研究生、外校本科生:招聘考试形式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方式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专业技术)、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
4. 以上各学历层次应聘人员均进行心理测试。
5. 考试时间及具体考试要求在网站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1.根据岗位要求及需求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进行加试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
2.成绩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3.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下一步相关手续。
(六)体检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医院组织拟聘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考核
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八)聘用
1.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人事入职手续。
2.博士毕业生按在编接收,硕士及以下学历按聘用制接收。
3. 实行试用期制度。拟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4.接收的硕士及以下学历毕业生,按固定期限签订聘用合同,对在聘期间工作业绩一般或2年内未考取研究生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5.拟聘人员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应聘诚信要求
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应聘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联系方式
哈医大附属第四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451-82576511
0451-82576907
九、招聘纪律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哈医大四院纪委联系电话:0451-82576671
十、本公告由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负责解释与实施。
附件:
1.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
2.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家推荐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