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招聘辅警公告

来源:湖南人才网 2020-07-22 09:43:21
  关于招聘员工派遣至湖南省公安厅从事警务辅助性工作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员工派遣至湖南省公安厅从事警务辅助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专业技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用工方式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聘用人员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本公司派遣至湖南省公安厅各部门从事警务辅助性工作。


  四、工资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月工资福利约为5000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间工资按90%发放,食宿自理。


  五、合同期限


  聘用人员与本公司签订2-4年劳动合同,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以按相关规定续签劳动合同。


  六、招聘程序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以及《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网址(http://222.247.57.110:8083/recruit/),报名时间定于2020年7月21日8:00至2020年7月31日18:00,联系电话为0731-84597490。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5日18:00。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没有人报名或没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岗位,予以核减。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3、网上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命题作文,笔试总分为150分。


  5、体能测评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和1:5比例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4*10米折返跑、男子1000米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考试环节。


  通过体能测评人员不足1:5且尚有替补对象的岗位,按空缺人数组织替补测评,替补测评只组织一次。


  6、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面谈的方式,侧重测试考生能力素质、工作意向和所报职位匹配度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才能进入下一招聘考试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备查。


  7、专业技能测试


  岗位要求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面试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应达到60分,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备查。


  8、综合成绩和排名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的方法处理。


  有专业技能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40%+专业技能测试×20%。


  无专业技能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命题作文、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名。


  9、体检


  在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按职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交纳,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时需查验身份证。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形,招聘单位可以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10、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作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11、试用


  考察政审合格的,到岗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


  12、合同签订


  由本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所有公告以湖南人才网、湘警网及湖南融智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大家及时关注。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我单位及湖南省公安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体检由医院收取的体检费外,不另外收取其它任何费用。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单位及湖南省公安厅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湖南融智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员工派遣至湖南省公安厅从事警务辅助性工作岗位表》


  湖南融智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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