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招聘101人公告

来源: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20-07-22 17:02:56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黑龙江省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及《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年度用人需求情况,经哈尔滨医科大学和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简介


  医院简介内容详见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主页医院概况部分(//www.hrbmush.edu.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计划


  1、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详见附件1;


  2、根据《哈尔滨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高层次人才引进不受本招聘计划限制,欢迎高层次人才随时与我单位联系洽谈。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须为2019年或2020年全日制统招统分毕业生,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七年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应聘人员须为2020年全日制统招统分毕业生,以及近期(拟)出站博士后人员。


  (三)应聘医疗、教学、科研以及管理等主系列岗位原则上须招聘世界一流大学(排名前300)以及国内高水平大学毕业的毕业生。


  (四)应聘医疗、教学、科研等主系列工作岗位的人员原则上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或取得同等外语水平,因疫情特殊原因,2020年毕业生可延缓提供外语六级成绩或相当水平外语成绩,达到标准后,博士研究生方可落实编制、硕士研究生予以聘任;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取得同等外语水平。


  (五)医师岗要求具有西医执业医师证。


  (六)对有犯罪和受处分记录、在校期间有补考或重考课程者,一票否决,不予选聘。


  (七)来我院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其硕士研究生学历须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国际高水平文章,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八)来我院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九)来我院应聘的本科生: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年龄不超过25周岁。


  (十)聘用制职工保岗攻读博士研究生人员应聘,按照签订的保岗协议规定执行。


  (十一)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毕业院校及专家推荐


  毕业院校(培养院系)对应聘人员在校综合表现进行评价并出具推荐意见;此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还需三位专家出具推荐意见。评价优良的应聘人员方可推荐至我院参加岗位竞聘。


  (二)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7月21日--2020年8月3日16:00时;


  (1)应聘人员须通过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链接://58.194.127.67/rsadmin/index.php/PersonalInforZPK/login)并填写报名资料(上传佐证材料),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待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打印报名表并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可在附件中下载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家推荐信》(以下简称“推荐信”)。


  (2)哈尔滨医科大学七年制、临床医学“5+3”一体化、本科毕业生通过学生年级或学生处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由学生年级或学生处另行通知;外校七年制、临床医学“5+3”一体化毕业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发送报名信息至 hr@hrbmu.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二院-姓名+应聘岗位+所学专业+学历”。


  2、网报初审


  时间:2020年7月22日--2020年8月5日16:00时;


  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医院可根据岗位的需求紧缺程度决定该岗位是否继续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医院和上级主管部门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现场资格审查及提交详细应聘材料


  应聘博士后、博士、硕士、外校本科生岗位(不含七年制、临床医学“5+3”一体化、哈医大本科毕业生),且网络审查已通过人员需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须提交下述材料:


  (1)通过“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的报名登记表,本人须签名确认;


  (2)承诺书(见附件2),A4纸打印并粘贴身份证正反面,须本人签字;


  (3)应聘人员须提供三位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信”各1封(见附件3),推荐信上需明确注明是否推荐其来院工作的意见。推荐专家应为:研究生培养导师(必备)、培养教研室(临床三级科室)主任或副主任、正高职专家;


  (4)应聘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国家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中1份复印件装订入册,另1份复印件右上角标明拟申报的应聘科室代码,现场确认时单独上交;


  (6)应聘人员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毕业生可不提供);


  (7)高中毕业后(不含高中)各阶段学历教育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应聘人员在国外院校取得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回国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已发表的本专业一作国际高水平文章(未发表者不需提供)及检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发表者不需提供);


  (9)应聘从事医师岗位工作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近期通过考试且证书尚未发放的情况,请提供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网上打印成绩单);


  (10)岗位所需的其他特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专业方向证明等;


  (11)取得当前最高学历的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12)外校应聘人员须提供其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13)毕业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使用A4或Letter纸张进行打印或复印。1-3项原件及4-13项复印件按1-13顺序排序左上角装订,无需封皮。4-13项材料原件现场确认后返还本人。


  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规定提供报名材料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现场确认时间:


  博士及博士后:2020年8月10日上午8:00-11:30


  硕士及外校本科生:2020年8月10日下午13:00-16:00


  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科技会馆


  (三)考试


  1.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的招聘考试形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内容及形式另行通知;本硕博连续培养毕业生,比照博士研究生招聘考试形式进行,优先录用。


  2.硕士研究生、外校本科生的招聘考试形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管理和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内容及形式另行通知。


  3.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七年制和留校本科毕业生(含护理学)岗位由哈尔滨医科大学统一组织考核。


  4. 以上各学历层次应聘人员均进行心理测试。


  (四)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1.根据岗位要求及需求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聘用(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进行加试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


  2.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3.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有关部门为其办理接收手续。


  (五)体检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将组织拟聘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我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我院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或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1.哈尔滨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2.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医院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3.公开招聘接收博士研究生按编制内接收;临床医学 “5+3” 一体化、七年制、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岗位工作人员,按固定期限签订聘用合同。在聘期间工作业绩一般,或按照哈尔滨医科大学师资培养及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有效提升岗位胜任力者(如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考取研究生等),取消聘用。


  4.拟聘人员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5.拟聘人员(推免生除外)在攻读研究生与来我院工作二者只能选其一,不允许来我院工作同时攻读研究生;对已考取研究生的拟聘人员,如果选择来我院工作,须由所攻读研究生院校招生部门出具取消研究生录取资格证明后,方可来院工作。


  6.我校在职职工辞职,考取研究生毕业后我校不予接收(按学校职工报考研究生有关政策离职攻读研究生的情况除外)。


  七、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应聘诚信要求


  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应聘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九、联系方式


  哈医大二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451-86605268


  十、招聘纪律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哈医大二院纪检委联系电话:0451-86605482


  十一、本公告由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与实施。


  网报入口


  附件:


  附件1-2020年需求计划-二院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3-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家推荐信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