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荔湾区东漖街招聘社区戒毒(康复)禁毒社工公告

来源: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漖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20-07-23 08:18:11
  荔湾区东漖街招聘社区戒毒(康复)禁毒社工的公告
 
  为夯实基层禁毒工作,加强基层禁毒工作专职队伍建设,确保基层禁毒工作有效开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根据社区戒毒工作岗位特殊性,我街道拟招聘社区戒毒(康复)禁毒社工各1名。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热爱社区戒毒工作,不畏惧与吸毒人员密切接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心理学、社工专业优先;有社工工作经验者优先;退伍军人和考试优异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年龄限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适应不定时工作制;
 
  (五)具备较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和相关文字表达能力,一定的禁毒专业知识技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六)从事禁毒工作的人员,具有上传下达能力和管理能力的的人员优先。
 
  二、报名时间、地点、所需资料
 
  时间:2020年7月23-29日(正常工作时间)
 
  地点:荔湾区东漖街道办事处(广州市芳村浣花路浣南街4号三楼组织办公室)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81514583
 
  所需资料: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户口簿、失业证、计划生育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
 
  三、招聘考试
 
  考试内容:面试
 
  考试时间:报名时通知
 
  四、组织考察、公示和体检
 
  考试合格后,初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街道予以公示。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治安刑事犯罪纪录和体检合格证明。
 
  五、待遇
 
  1、录用者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广州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2、街道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与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社区戒毒(康复)禁毒社工工资待遇6万元/年(含单位及个人缴交的五险一金),街道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
 
  3、社区戒毒(康复)禁毒社工实行编外合同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
 
  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道办事处
 
  2020年7月22日
 

  附件:东漖街招聘戒毒(康复)禁毒社工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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