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资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资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生环委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名。聘用人员主要承担以下事务:文电(编制年度资兴市生态环保工作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拟写工作督查方案和情况通报、交办督办函、年度工作总结等)、会务(拟发会议通知、资料及会场准备、记录及纪要拟写)、信息(联络市直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及时收集统计报告)、参与现场督查核查(水气土等污染防治工程及环境问题整治进展成效)和生态环保制度建设等。为做好招聘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生态环境事业;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专业和技能条件,具体为:
环境类、中国语言文化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大学以上文化,或者取得上述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年龄35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6.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6个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招聘工作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拟定2020年7月21日至7月27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综合协调和法宣股(103室),联系人:黎先生、袁先生,联系电话:0735-3228451。 。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下载附件《资兴市生环委办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纸质资料在报名时间内交至报名地点。本次报名不收报名费。
4.报名须提供的证件或资料:
①《资兴市生环委办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
③毕业证、学位证或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市生环委办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
①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上述相关资料;②电脑实操(实操内容由市生环委办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电脑实操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开考比例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1)笔试组织。由市生环委办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全程派工作人员指导。
(2)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文秘及写作知识》占60%、《公共基础知识》占40%。
(3)笔试时间。拟定2020年8月8日(星期六)上午9时至11时。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命题。由市生环委办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专家命题。
(6)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内容:社交礼仪、办文、办会等基本能力测试。
(1)面试时间:拟定2020年8月15日(星期六)上午 9:00—11:00 。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组织。由市生环委办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人社局派人指导。
(4)面试命题。面试试题由市生环委办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专家命题。
(5)面试评委。面试评委由市生环委办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机抽派、统一调度,人数为5-7人,市人社局派人指导和参与。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1.体检时间:拟定8月20日上午8时开始。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对象: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资兴市环委会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4.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
(七)聘用及待遇
薪酬为每月工资3000元,缴纳社保。
三、监督与纪律
招聘工作由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3322386。
1.严肃处理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公开招聘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规定的,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实行回避制度。监督员、评委及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之间如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本人发现有回避情形但未及时提出的,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3.公告中有关学科专业、学历、职称、年龄等咨询由市生环委办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3228451.
附件:资兴市生环委办招聘报名表
资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