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大余县选聘中学紧缺学科教师48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保障教育名县创建的顺利进行,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大余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0年选聘中学紧缺学科教师有关事项的批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高校选聘优秀毕业生到我县中学任教。为使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愿服从分配在我县中小学服务5年以上。
3.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物理教师岗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条件
1.高中教师岗位
(1)对象范围
①教育部直属或省属师范大学应历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②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
③师范院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其中,大余中学岗位要求湖南师大、福建师大和江西师大等省部共建的师范院校或赣南师大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
④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注:物理教师岗位可降低条件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不受师范院校及师范专业限制,下同。
(2)专业条件
①师范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为师范类专业,且报考的岗位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②硕士毕业生和985、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可以为非师范类专业,但报考的岗位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资格条件
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处理。
2.初中教师岗位
(1)对象范围
①教育部直属或省属师范大学应历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②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
③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
④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注:物理教师岗位可降低条件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不受师范院校及师范专业限制,下同。
(2)专业条件
①师范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为师范类专业,且报考的岗位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②硕士毕业生和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可以为非师范类专业,但报考的岗位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资格条件
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处理。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符合条件: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或违纪的;
(5)尚在人事考试有关禁考期内的;
(6)试用期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大余县在编在岗教师;
(9)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选聘岗位
总计48个。具体学科岗位详见《大余县2020年选聘中学紧缺学科教师计划表(第二批)》。
四、选聘方式和程序
(一)选聘办法。县人社、教科体、编办、财政部门和相关学校组成大余县选聘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工作小组,对毕业生进行面试,经政审合格后,根据面试成绩和岗位数,择优签约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实施步骤
1.发布公告。在大余县政府网、大余电视台、“大余教育”微信公众号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3日-7月27日。
(2)报名形式:采用线上报名的形式,应聘者填写《大余县2020年选聘中学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电子稿发821450932@qq.com。
3.资格审查。对报名对象进行现场联合会审,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报名对象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2)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4)报名须提供下列资料: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有效期内的学历验证报告一份。
③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作要求,但必须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④大学期间获奖证书等荣誉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大余县2020年选聘中学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现场签名);
⑥应、历届毕业生政审表;
⑦近期二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报名表用)。
注: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采用A4纸复印并按上述顺序整理装订。
4.面试
(1)时间和地点
①面试时间:7月29日。
②面试地点:大余县教科体局(具体地点届时详见公告)。
(2)内容。面试采取试讲即“虚拟课堂”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教材处理、重难点把握、教学基本功、教学方法和教态等综合教学素养。面试时间一般为8分钟,满分100分。
5.签约。根据选聘计划及科目要求,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录取。拟签约对象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是应届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现实表现材料(详见应届生政审表),如是历届毕业生则填写好户籍所在地街道(村委会)、公安、计生等部门意见(详见历届生政审表),如无影响签约的问题,则与毕业生签订录用协议。签约后,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体检。拟聘用人员应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已签订的就业协议自动失效,用人单位不负违约责任。
7.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在大余政府网、“大余教育”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内,被举报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查实,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已签订的就业协议自动失效,用人单位不负违约责任。
五、优惠政策
1.符合招聘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录用: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2)省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3)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毕业生;
(4)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大余户籍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下列情形,视为具有大余户籍:
(1)本人参加高考或中考时户口关系在大余;
(2)本人、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其中一方户口关系现在大余且达二年以上;
(3)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其中一方为大余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干部职工。
3.对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按余办发〔2017〕14号文件精神将其纳入我县人才引进范围,享受相应的待遇,即按实际工作月数发放1800元/月的人才特殊津贴,发放三年;在大余没有住房的,按有关政策租住人才住房并享受租房优惠。同时,按类别享受相应政策包。
4.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直接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六、未尽事宜由县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大余县年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招聘政审表1(应届毕业生用)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