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鞍山台安县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7人公告
2020年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2日至2002年7月22日(含)期间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有符合招考职位要求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含)。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具有工作经历”中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为“2年(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8月1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面向台安县“三支一扶”计划的职位,属专门招考“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含2020年服务期满人员),“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之外的人员不能报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台安户籍的,考生户籍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含)之前迁入。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
二、防疫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事项详见《2020年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公告》。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20年度台安县考试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具体招考计划、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ntaian.gov.cn下同)网站查询。
对职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台安县人社局联系。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27日。
报名地点: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招聘考试报名处(台安县文化中心B座北侧)。
联系电话:0412—4890303,0412—4856766;
报名要求:
1、鞍山地区的报名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技能证书、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毕业证、学位证验证码、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2020年台安县考试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鞍山以外地区的报名人员可以委托其他人报名,报名人员与被委托人签写《委托书》,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技能证书、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毕业证、学位证验证码、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报名人员请于报名结束日前来台安备考。外地来台安人员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
(三)缴费确认
考务费:每人100元。
考务费减免条件:台安地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报考时现场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四)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统一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
4.当招考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录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时(开考比例为1:2),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及招录计划将在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且未被取消的职位,台安县人社局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5.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报考事业单位普通岗位人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卫生系统医疗岗位人员笔试科目为:基础医学知识和临床医学知识。
本次考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8月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准考证、《2020年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报考人员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人员身份,进行监考。考试当天报考人员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台安县人社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台安县人民政府网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五、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职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将在台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资格审查(复审)
面试前,台安县人社局负责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台安县人社局对报考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台安县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录用。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毕业先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的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台安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对不影响履职工作的残疾人,招录机关不能因其残疾而拒绝录用。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医生或考生,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台安县人社局要按照好干部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辽人社发〔2013〕28号)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见。
七、公示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拟录用人选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单位、招考职位、招考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审批、录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被录用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年内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转聘为管理岗位。
为确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的稳定,凡经考录到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县城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乡镇岗位的最低服务期5年;未达到服务年限,不得向其他事业单位工作流动。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考生认真阅读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招考职位信息表、报考指南和考试大纲等,诚信报考。
咨询电话:0412-4890303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