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宁县招聘事业单位1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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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报名入口(7月31日至8月3日)
2020年洛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市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 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聘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成立洛宁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品行端正、热爱工作、拥护党的领导;
2、报考县直事业单位的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乡镇事业单位的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学历);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具有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1)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参加2008年、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宁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2)年龄计算截止至2020年7月1日,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5年7月1日(含7月1日)以后出生的,40周岁以下指1980年7月1日(含7月1日)以后出生的;
4、报考县直事业单位的不限户籍,报考乡镇事业单位的限洛宁户籍或生源;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收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的专业、职位及聘用计划
1、县直事业单位20名。
2、洛宁县乡镇事业单位100 名。
根据豫人社办(2020)33号文件精神,招聘人数按不低于空编和空岗数量80%的比例用于招聘自主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及2020年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2020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具体招聘计划、范围及专业要求详见《2020年洛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公开招聘的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网址:http://apply.lyhero.com/61/login.aspx。按要求注册后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进行网上报名,请妥善保管注册密码,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在400k以内。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20年7月31日8:30至8月3日17:30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31日9:00至8月4日18:30。
3、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请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8月3日17:3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提交信息截止时间前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每科缴纳考务费3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支付宝支付。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0年8月9日8:30至8月11日8: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可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将资料提交至洛宁县人社局人事股(县政府一楼东)。提交资料时间:2020年7月31日至8月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30),提交资料内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报考人员,提交县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证明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8、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9、在本次招聘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加分条件及认定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
(1)参加2008年、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宁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
(2)在洛阳市洛宁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洛宁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
(4)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在洛宁县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
(5)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20年洛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
(3)“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年、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洛阳市委组织部、洛宁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宁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3);
(4)“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洛阳市委、洛宁县团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6)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5);
(7)政府购岗人员提交本人《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20年8月13日—2020年8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30。
提交地点:报考考生提交资料至洛宁县人社局人事股(洛宁县人民政府一楼东)。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洛宁人力资源网(www.luoninghr.cn)“最新公告”版块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笔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笔试作弊者,卷面成绩视为零分。
3、笔试卷面成绩将在洛宁人力资源网(www.luoninghr.cn)
“最新公告”版块公布,请考生注意登录查看。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聘用职位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报考职位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和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办法
(1)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成绩以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考生面试现场成绩。
3、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报考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2020年洛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附件6),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户口本;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国内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毕业院校开具有效的毕业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能否如期毕业等);
(4)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在洛宁人力资源网(www.luoninghr.cn)“最新公告”版块通知或公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经面试资格确认后依据笔试成绩高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小于面试资格确认的比例(1:2)时,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时,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总成绩的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同职位总成绩末位并列时,依次按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如果学历层次、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参加面试加试排出名次。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将在洛宁人力资源网(www.luoninghr.cn)“最新公告”版块公示,请考生注意登录查看。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聘用职位和聘用计划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免交体检费。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宁人力资源网(www.luoninghr.cn)“最新公告”版块通知或公告,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和职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具体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考资格与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持人社部门出具的调档函按档案管理规定调取。
因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除聘用关系。新聘用人员聘用期五年。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面试资格确认、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六、其他
本方案由洛宁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6268620(洛宁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 0379-66231859
附件:
2、2020年洛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
3、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
4、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5、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6、2020年洛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
7、2020年洛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指导目录
洛宁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