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社会科学院招聘5人公告

来源:南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站 2020-07-24 11:10:30
  南宁市社会科学院2020年招聘启事


  南宁市社会科学院是南宁市人民政府直属的相当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98年5月,内设办公室、经济发展研究所、社会发展研究所、城市发展研究所、农村发展研究所、东盟研究所、科研管理所、《创新》编辑部等8个所(部、室)。南宁市社会科学院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和论证南宁市改革开放和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收集、分析、掌握社会思想理论动态和有关信息,定期与不定期提供有关问题的研究报告及各方面的动态信息,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为部门、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受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负责南宁市社会科学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组织、推荐、初审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根据科研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拟招聘实名编制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奉献精神和进取心,热爱科研事业,身心健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四)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有吃苦耐劳精神。


  (五)国民教育系列国家统招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含择业期)。


  (六)硕士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23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岗位类型

人数

专业

岗位要求

科研人员

专业技术岗位

5

经济学类、社会学类、民族学类、农业经济管理类

1.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独著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2.大学英语六级425分以上;

3.承担或参加过科研项目研究;

4.中共党员优先;

5.“985”“211”“双一流”大学毕业生优先。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3日-2020年8月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成绩单、就业推荐表、成果代表作及其他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n5530722@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学校-专业”。


  3.对应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


  4.进入考试名单将在报名截止日期后一个星期内在南宁市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sky.nanning.gov.cn/)公布。


  (二)考试考核


  1.按实际招聘人数不低于1:3比例开考。


  2.由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


  3.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等时,依次以中共党员、学历、成果高者优先)。


  4.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5.经研究,按照面试成绩、考核结果按1:1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四、公示及聘用


  经我院党组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公开招聘结果在我院网站及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有关部门对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试用期内出现违法违规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应聘人员经考试考核合格同意聘用后,正式录用入编,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


  六、其他


  联系地址:南宁市东宝路3号7楼南宁市社会科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宁8 联系电话:0771-5530722


  邮编:530022电子信箱:nn5530722@163.com


  附件:南宁市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南宁市社会科学院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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